洪武年間的肅貪行動,主攻手朱元璋和防禦手貪官們,表現的怎麼樣

明太祖朱元璋出身一個窮苦家庭,他認為,若不是官吏的貪汙,腐敗橫行,他也不會當和尚。最後也不會無路可走,走上了造反道路,所以,他非常非常的痛恨官吏貪汙。自他當上皇帝后,朱元璋不斷的誅殺貪官,據統計,因為貪汙受賄而被殺掉官員就有幾萬之多。到了洪武十九年的時候,從中央朝廷到地方州縣,出現了官位空缺而無人上任的情況,因為那些原來在位置上的官員大部分因為貪汙被殺掉了。甚至出現沒有官員辦公,讓那些罪官帶著枷處理公務的情況。

洪武年間的肅貪行動,主攻手朱元璋和防禦手貪官們,表現的怎麼樣

在肅貪的行動上,作為主攻手朱元璋制定了很多嚴厲,甚至是嚴酷的政策。第一,他親手頒佈了肅貪的綱領性文件《大誥》,闡述了他對貪汙的處置辦法,頒佈天下,全國百姓人手一份。第二,他制定了最廣泛的監督機制,普通百姓只要認為官員貪汙,都可以衝進官府,把他認為的貪官扭送進京,誰要阻攔,誅其九族。第三,他制定了極低的貪汙殺頭標準,過了六十兩白銀就殺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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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嚴厲的政策,防禦手貪官們是怎麼應對的呢?他們撈錢的手法還是花樣百出的。第一種就是折色火耗,因為當時收稅分為實物和折色,比如糧食、絲綢,這是本色,折成白銀就是折色。可不管是收本色還是折色,在運輸和存儲中都是有損耗的,因此官吏就多收一部分彌補損耗,完成朝廷徵收的數目,至於收多少就看官員的良心了。第二種就是淋尖踢斛,官吏用斛來裝糧食,在斛裝滿後,官吏用腳踢斛,一些糧食就撒到了外邊,而撒的糧食就歸官吏所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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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面對這兩種官吏技術上的操作,他無話可說,只能將這部分作為了官員的合法收入。火耗在明朝近三百年的時間都沒解決,一直是官吏壓榨百姓的一種手段。那朱元璋時期官員為什麼前赴後繼想盡辦法貪汙呢!一個重要原因是工資太低了,一個正一品官員月俸米八十七石,一個正七品縣令月俸七石五斗,摺合銀子五兩。五兩銀子不但要負責自己一家子的生活,還要負責他僱傭的手下工資,比如他的師爺,還有那些不拿朝廷俸祿的人,都要縣官自己想辦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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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朱元璋不肯漲工資,而官員們只能不斷地靠非常手段獲得利益,可時間一長,官員們必定不會放棄到手的利益,必定會違反朱元璋制定的反貪規定。主攻手和防禦手的矛盾就變得不可調和了,朱元璋沒有辦法,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殺。以致到後來出現了,官員們在上朝前,都要和家人訣別,因為他們不知道下朝後,還能不能活著回到家裡,這絕不是危言聳聽。在朱元璋手底下幹活,官員們就跟在地獄一樣。可以說,他絕對是歷史上對貪汙處罰最嚴酷的皇帝了。

洪武年間的肅貪行動,主攻手朱元璋和防禦手貪官們,表現的怎麼樣

為了肅貪,朱元璋在洪武十五年,殺了戶部侍郎郭桓。洪武十六年,殺刑部尚書開濟。洪武十八年,殺工部侍郎韓鐸、李楨;同年,殺兵部侍郎王志。洪武十九年,殺禮部侍郎章祥。洪武二十五年,再殺戶部尚書趙勉。要知道,朱元璋廢宰相,六部差不多就是全國最大的官了。不僅是高級官員,連自己的家人貪汙,他也殺,他的一個女婿就因為貪汙被殺,他的侄兒朱恆也是貪汙,朱元璋不顧哥哥的求情,下令斬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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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絞盡腦汁整肅貪汙,可惜效果不佳,官吏們還是前赴後繼的貪汙。可以說在洪武年間的這場轟轟烈烈肅貪行動中,主攻手朱元璋沒有取得勝利,可防禦手貪官們勝利了嗎?好像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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