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臺中院開出首份《離婚證明書》

邢臺中院開出首份《離婚證明書》

邢臺中院開出首份《離婚證明書》

沒有離婚證,能夠離婚嗎?4月27日,邢臺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出首份《離婚證明書》。由於通過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沒有《離婚證》,而當事人再婚或辦理戶口、購房、出國、貸款等相關事務時,需要證明自己的婚姻狀況,就只能拿出法院的裁判文書來證明離婚事實。

“裁判文書上有涉及當事人隱私的內容,例如離婚的原因、財產狀況、婚生子女的具體信息等,極容易導致個人隱私的洩漏。”邢臺中院一位負責人表示,而《離婚證明書》只記載當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和身份證號、裁判文書案號和生效時間、雙方當事人離婚等必要信息,不涉及離婚案件的具體事實,且隱去了與婚姻狀況無關的個人信息,並加蓋法院公章予以確認,在法律效力上與離婚判決書或調解書一致。這不僅有利於保護當事人個人隱私,而且便於保管、攜帶,方便了當事人,彰顯了司法溫情。

據瞭解,邢臺中院著眼深化家事審判改革,保護當事人隱私,把推廣《離婚證明書》作為2020年司法便民利民十件實事之一,在全市法院推行落實。

文章出處:河北日報、邢臺市全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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