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金台法院:业务学习促办案 认罪认罚广推行

4月13日上午,宝鸡市金台区法院刑事审判庭集体学习了“两高三部”出台的《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

宝鸡市金台法院:业务学习促办案   认罪认罚广推行


2018年10月,《刑事诉讼法》修正以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刑事诉讼中全面施行,囿于《刑事诉讼法》解释尚未出台,加之公检法三机关在理解认识、具体办案中亦存在衔接不畅等问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较为有限。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两高三部”于2019年10月出台《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细化措施,推动该项制度有效落实。

区法院刑事审判庭自2019年开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速裁案件已达50件,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为大力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时惩罚犯罪,推动案件繁简分流,区法院刑事审判庭组织了本次集体学习,此次学习以宣讲方式进行,从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到书记员,大家结合审判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逐字逐句、逐条逐节理解,对存在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方案,既保证了程序公正,又便于实际操作。通过学习,全庭人员对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刑事速裁、简易、普通审判程序中的适用有了更为明晰、正确的认识,提高了适用该制度裁判案件的主动性、积极性,程序意识、司法裁判能力进一步增强。

今后,区法院将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加强沟通,规范落实落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切实在刑事诉讼中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提高刑事诉讼效率。

撰稿: 刑庭 白明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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