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中,買方幫賣方出資提前還貸解押,到底安不安全?

二手房交易中,買方幫賣方出資提前還貸解押,到底安不安全?

最近有些水友私信我,問在他們買房過程中,由於賣家的房產在銀行辦理了抵押貸款,要過戶就必須涉及到將對方的房產提前還款解壓,但是往往賣家又沒有錢(有錢他也不會賣房了,除非是職業炒房客。),所以大部分買家心中異常糾結,甚至幫賣方辦理了還貸手續之後,茶飯不思,整日擔驚受怕,害怕錢付了但是過不到戶,現在就聽馮剛來幫忙分析分析,讓您作為買家,做到心中有數,從程序上規避風險。

二手房交易中,買方幫賣方出資提前還貸解押,到底安不安全?

1、首先,要在簽訂的購房協議中,明確雙方出資去幫賣方提前還貸的比例。譬如,賣方出資50%,買方出資50%,或者賣方30%買方70%,,當然為了安全,要求賣方出得越多越好,自己出資越少就越安全。還最好在協議中約定,出資還款當天,最好能履行一個交房手續,比如水電氣結清交接,物品交接清單,因為還沒辦理正式過戶手續,賣家即使辦理交房手續,也不會導致大的損失。

2、如果買家自己也要辦理二手房按揭手續,那最好等銀行按揭資格審批通過之後,再去幫賣家還貸款,否則自己幫對方還了錢,卻沒有尾款去支付總房款,導致自身違約。

二手房交易中,買方幫賣方出資提前還貸解押,到底安不安全?

3、賣家一般會預約銀行提前還貸的時間,銀行也通常會按照預約,通知賣家在幾月幾日之前將還款存入按揭卡中,由銀行系統定期扣取,但是這中間有一個極大的風險,就是萬一賣家急需用錢,買家把解押款轉給賣方了,賣家卻私自將此解押款取出用於其他用途,到時候用就用了,賣家一句我錢用完了,那就由交易行為直接轉變成曠日持久的債務糾紛了,遇見這樣不誠信的賣家,買家只有哭的份了。其實這一條可以規避,就是在提前還款時千萬別將錢虎頭虎腦地直接轉給賣家,而是雙方一起到銀行還貸專員面前,要求將定時劃款轉成實時扣款,在買方將解押款一轉入賣家賬戶的同時,銀行立刻劃走還款,兵出具結清手續證明。

4、在雙方還款之後,買家還有一個風險,就是萬一賣家自行取證之後,沒有及時辦理註銷解押手續,也沒有及時辦理過戶手續,而是自己偷偷取了產權證,再賣給他人,那就變成一房多賣了,所以我們必須在第三步還款之後,立刻和銀行還貸專員預約何時能取證(一般是3天,7天,十天,十五天,一個月不等),到了取證日當天,買家就該和賣家一起,在銀行上班開門時就去等候取證,產權證取出之後,必須押在買家或者中介手上,等待下一步手續辦理。

二手房交易中,買方幫賣方出資提前還貸解押,到底安不安全?

總之,只要做好以上步驟,最重要是3、4條,就基本能防備提前解押給買家造成損失,買家也可以不必提心吊膽了,當然這些措施都是為了做好預防措施,不讓對方臨時起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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