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監理,談談我的看法

最近在網上經常有些評論監理人的貼子,是否屬實,無法論證。本人想介紹一些本人曾經經歷過的許許多多的敘事,今天要說的是許許多多事列中的兩三例:某市,近4000米長的市政道路,分三個標段,1-2標段為次幹道,寬幅24米;3標段為主幹道,寬幅40米。工程管理,機構齊全、嚴謹,有甲方管理機構,有設計單位現場辦公,地方政府設現場指揮部並由政府副職官員任指揮長,當然指揮部裡總工、管理人員一應具齊。監理進場時,填方段路基基本回填完成。問題也就從這裡開始:

主幹道施工時,在由甲方領導和政府領導參加的工程推進會上,監理向指揮部和甲方提出三個問題:

一,填方路段的回填已經基本完成,監理是否只對監理進場後的工程質量負責?指揮部和甲方統一回答:監理要對所有工程質量負責,實行全過程監理;好。

第二個問題:按照圖紙設計要求和城市道路建築相關規範要求,路基回填須有相關資料,如地勘資料、測量資料、基槽驗槽資料、管網施工過程資料和驗收資料,要監理全部負責、全程監理。以前的資料,甲方是否可以提供給我們?會上頓時比較尷尬……政府問甲方有沒有資料,甲方回答是以前的施工單位施工,沒要過資料,也沒有驗收,有沒有資料要問一下(打電話:電話那頭回答不清楚,後來直接回答沒有資料)。由此,監理提第三個問題:

如果沒有資料證明基礎回填、管網安裝過程全部合格,監理單位不敢全部負責,建議按圖紙設計要求全部返工從頭開始。

這個問題返返復復多次開會協調了近一個月,確實沒有任何依據證明以前的施工是否合格。政府和甲方又請來審計單位求助,審計單位聽取了解情況介紹後,意見與監理單位不約而同:前面施工的工程如果不能提供合法依據,包括圖紙和監理單位的驗收文件,無法進行審計,而且無法協調。最後政府決定全部按圖紙設計施工,以前的回填料全部清除,已經鋪好的管網能用的用,不能用的全部重新安裝。

這僅僅是第一波扯皮,更多的事還在後面。按照圖紙設計要求主幹道基槽開挖深度是2.22米。後進場的施工單位,對原先回填的路基進行二次清土(清土過程中,政府、甲方、施工方、監理方,現場觀察回填料情況,基本是雜土或垃圾土。雨、汙水管網90%不通或返坡)但是施工單位清完原回填土後,未進行驗槽程序,就連夜傾倒了幾十車毛石直接進行回填。次日,監理巡問情況時,項目經理說:是甲方和政府同意的,要趕工期,取消驗槽。監理問:基底標高是多少?回答完全合格。請提供測量數據(審查結果:現場測量標高與圖紙設計標高不符)。監理立即請指揮部領導,甲方領導,設計單位代表到場,開臨時專題會。

監理首先請施工單位項目經理介紹今天夜裡發生的情況經過。項目經理轉彎抹角說了半天並未提到取消驗槽的事。監理問:您剛才告訴我,是指揮部領導和甲方領導同意取消基底驗槽,可以直接回填,您現在可不可以在會上再說一遍? 當時甲方領導、指揮部領導,人人感到莫名其妙,並尋問自己的部下,“你們誰同意的?誰決定取消驗槽的”?整個會場一片肅靜。

沉默過後,無一人承認同意施工單位可以取消驗槽直接回填。監理髮言:我們只是要個依據做備案記錄,如果甲方和指揮部領導已經決定取消驗槽直接回填,監理表示完全服從,堅決執行。當時甲方、指揮部各位領導相繼指示:“堅決支持監理工作,沒經甲方、地勘、設計和監理單位驗槽簽字,擅自進入下道工序必須返工,直到驗收合格為止。今天夜裡倒下多石頭,必須拉走多少石頭,以後所有工程,沒經驗收擅自施工的都必須返工,甲方和指揮部的所有人員不得在現場隨便表態”。會議結束。

施工單位清了一整天,石料清完了,基底標高測量時少50公分,繼續挖是肯定的。

像上述事例還沒結束,平常小的事列不談,更大的尷尬又一次來到。同這個項目,在快到後期時,政府提出縮短工期,要求在十日內完成3630米X24米的次幹道的級配層施工、水穩層施工和瀝青路面施工。(注:這是無論如何都不可能做到的事,十天時間光是運材料都無法完成)。在有政府領導、甲方領導、質監站領導、設計單位、地勘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共同參加的工程推進會上,上述要求竟然得到甲方、設計、地勘和施工單位的一一表態堅決執行,服從政府要求。更離奇的是地方質檢站一位副站長也表示完全可以完成,擁護政府要求。

最後點名要監理單位表態。監理當時表示保留意見,但被質檢站點名批評:說監理單位沒有擔當,不配合政府工作,行業作風很有問題等等…… 監理隨後發言,從路基基礎、到最大填方深度8.5米,路基沉澱時間不足半年,若干路段是在雨季冒著雨施工,從彎沉值檢測到壓實度檢所有檢測資料還沒有出來,沒有任資料能證明路基、路床的工程質量可以滿足設計要求。現在又要求在十天內完成級配層、水穩層和瀝青路面施工,光是集配、水穩材料就有4萬5千方,要從40多公里外的山上拉下來,十天時間就是拉材料都拉不完,再加上鋪設、碾壓、檢測、驗收和瀝青路面施工,根本無法保證質量,我們在座的誰也承擔不了這個責任。作為監理,只能如實報告,保留意見。

一陣交鋒以後,政府領導(工程總指揮長)總結:“我在認真聽了監理的發言,監理意見很有依據,值得考慮,會議暫時停止。我把監理意見帶到政府會議去研究”。散會後指揮長直接拉上監理一起去飯店吃飯。

三天後回覆:政府會議決定,同意監理單位意見,按原工期施工,必須保證質量第一。

(小秘密:在這個項目上,個人被獎勵12000元獎金)。

讓我沒有想到的是,這個項目部的技術主管,當時被多次要求返工的技術主管,後來成了好朋友。幾年後他出差去麗江,專程開車彎了近百公里的路程,來到我的工地項目,看望我,並且一再感謝我,並稱我是他半個師傅。

我被搞的莫名其妙,但他認真的說:在那個項目的一年多時間裡,多少次的返工,讓他學到了很多社會經驗和做人的精神。特別那一次縮短工期的會議上,讓他很震撼。在那樣的環境下,面對甲方、設計、地勘、政府領導、質監站領導、施工單位大家已經紛紛表態支持政府縮短工期的要求,一般人都會選擇附和。但沒有想到的是您堅持原則,最後能以少勝多,當時真的為老人家捏一把汗。自己大學畢業幾年,就是從那時才真正看懂了人的精神價值,理解了什麼叫社會、什麼叫工作。從那以後徹底改變了以前混工資的態度,不上網不聊天了,處處兢兢業業,處處謙虛謹慎,甚至看任何文件、圖紙都不敢馬馬虎虎、粗心大意半點,寫文件看了又看審了又審,您的身影始終在伴隨著我。後來經常被領導好評,現在已經提升做了工程部長。工資也比以前翻了一倍還多,已經有了做項目經理的夢想和計劃。所以必須感謝我,稱我是半個師傅。

我千千萬萬個沒有想到的是,他從另一個角度,沒有認為我是在找他麻煩,不是挑他的刺。反而從中得到了努力的啟示。

莫大社會,因為監理費用低廉的問題,監理單位招聘監理時受到一定侷限,不排除監理行業內有業務水平不高的,甚至也有比較貪楚的,作為社會共存,也豪不奇怪。不過,說監理敢以工作條件為由,直接提出吃拿卡要等等(本人從未遇到過),是值得研考的。如果把施工單位、分包單位有時主動約請也算上吃拿卡要的話,確實是個問題,直接算吃拿卡要可能爭議較大。一些施工單位過河後對監理人的無限詆譭也是不應該的。不過監理人除了認真履職以外,與政府、甲方、施工方打交道,工作方法也是非常重要的。施工單位管理現場的管理人員技術員等,並非專業水平齊整,很多結構問題搞不清楚也是經常的。監理如何能即解決好這些隱患問題,又不會讓施工單位現場管理人員尷尬,認為你在“挑刺”,“找麻煩”(實際就是不要讓他們難堪)。這就是監理人的經驗和方法問題。但是,監理的方法和經驗的釋放是取決於施工單位管理人員平常的工作態度是傲慢還是謙和的風格上。起碼,我的原則是這樣。對於謙和好學而且相互尊重的,我會把發現的問題提前用微信告訴他,讓他們自己提前去協調處理,甚至哪些部位和構件容易出什麼問題,會提前提示他們注意檢查控制。反之,對那些油嘴滑適態度傲慢的人,必須讓他報檢時,直接當眾指出,整改後再報,豪不客氣。

對於有些人說監理毫無作用、毫無本事、只會吃拿卡要。意思是自己的專業水平一定高於監理(大部分確實是這樣),認為監理基本就是草包。那麼問題是:自己驗收過的工程根本不應該被草包挑到刺、找到毛病才對。具有專業水平的管理人員驗收的工程,經常被“混混監理”挑出刺來,找出毛病來,讓人聽起來實在是不敢恭維。更讓人不可思議的是,專業水平很高的技術人員,為何要被“沒有本事的草包監理吃拿卡要”?...........

最後希望,監理也好、施工單位也好,還是端平心態,要多多充實自己真實有用的東西,因為真實有用的東西,才是實力,才是講話的底氣。上面提到的那位技術主管的變化應該值得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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