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置儲能是最優解決方案,“新國標”要求新能源場站必須具備一次調頻能力

配置儲能是最優解決方案,“新國標”要求新能源場站必須具備一次調頻能力

湖南新能源場站的一次調頻改造正在加速落地。

近日,國網湖南電力調度控制中心召開湖南電網新能源調度運行管理專業會議,明確2021年底前,完成110千伏及以上併網新能源場站一次調頻改造;2022年底前,在運35千伏及以上新能源場站均應具備一次調頻功能。

這是繼華中監管局在“兩項細則”中要求30MW及以上新能源場站必須具備一次調頻功能後,國網湖南省調進一步明確了其改造範圍和時間節點。

事實上,隨著新能源裝機規模不斷增大及新能源滲透率逐年上升,新能源場站具備一次調頻能力已成為大勢所趨。

“目前至少有15省的電網公司出臺了相關文件要求新能源場站需具備一次調頻能力,此外很多沒有單獨出文件的省份也在‘兩個細則’中提出了相應要求”,一位電網系統的資深專家表示,“新能源場站具備一次調頻功能會成為新國標,目前定為新能源場站要具備向上6%和向下10%的一次調頻調節能力,不過這個參數還在進一步商討中”。

在此背景下,一次調頻將成為新建新能源場站必備“技能”,存量新能源場站的一次調頻技術改造也勢在必行。而實現一次調頻功能的解決方案被業內公認的主要有兩種:預留備用和增加儲能裝置。

加儲能裝置被認為是最佳解決方案。一方面,採用能量備用的方式,新能源電站的發電規模會受限,比如正常能發電100MW,為了能調頻可能只能發90MW。

另一方面,根據測算,預留備用的經濟性較差。以100MW風電場預留10%的容量為例,其年經濟損失約2180萬元,如果加裝儲能則需投資金額約2000萬元。

雖然各省已出臺的文件中,並沒有明確要求新能源電站必須配置儲能裝置,但顯然增加儲能裝置是新能源場站具備一次調頻功能更為經濟、有效的解決方案。

新能源場站配置儲能主要有兩大作用,一是解決新能源的消納問題;另一個就是具備一次調頻等功能讓新能源從適應電網走向支撐電網。

“在近幾年新能源消納情況逐漸好轉的情況下,用電化學儲能解決消納問題被認為是‘用高射炮打蚊子’”,有業內人士認為,“消納不是未來儲能的主要作用,新能源配置儲能主要還是像火電一樣去解決電力系統的穩定性和靈活性問題”。

有樂觀從業者認為,在“新國標”的助推下,儲能產業終於可以在新能源側迎來久違的春天。

不過,亦有從業者認為,儲能在新能源領域的應用未必能夠達到預期。

此前已有多省下達過新能源“強配”儲能的相關文件,但因為沒有買單機制,開發商只願意花更少的錢來解決問題。

這很可能導致,誰家的儲能系統便宜就用誰家的,不管質量的好壞,甚至演變成單純的價格競爭,最後很可能將是一堆“破銅爛鐵”堆在那裡。

因此,若缺乏合理的機制和明確的投資回收渠道,“新能源+儲能”的推廣和執行依然任重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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