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裁员”潮下不得不关注的涉税问题

伴随着复工,多家企业爆出了裁员、降薪的消息:

2月8日,北京知名KTV与全公司200多名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2月10日,曾是胡润全球独角兽企业的新潮传媒,宣布裁员500人,高管降薪20%;

2月18日,汇丰银行宣布裁员3.5万人,进行大规模重组;2月13日,被誉为“汽车流通领域的阿里巴巴”的大搜车被曝出裁员消息,成为首例被曝裁员的杭州独角兽企业;

2月15日,优信二手车员工短期下调薪水,降薪从20%到40%不等;

3月1日,优信二手车在给部分员工的致信中表示,因优信公司经营遇到困难,部分员工需从3月1日起停工待岗,在此期间,优信二手车将按照各地政策支付员工的最低生活保障,并负担员工的基本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


覆巢之下,焉有完卵。当企业岌岌可危,员工利益受影响只是早晚的事。


为确保中小企业的持续生存,人社部发布文件,如果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 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劳动者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 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国家及地方各政府机关也陆续出台各项优惠补贴政策,一定程度上帮助企业度过疫情带来的经济影响。


那么企业在劳动关系改变的过程中还会涉及哪些涉税问题?


一、离职补偿金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 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某公司黄某,在公司任职15年,2019年10月依法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获得公司一次性补偿金30万元,黄某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20000元,当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50000元。应纳税所得额=300000-150000=150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150000×20%-16920=13080元


二、退休补贴


个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 间实际年度数平均分摊,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计算公式: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费用扣除 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2019年5月,工作了35年的老刘提前办理了退休手续,退休时老刘57岁,离他58岁的生日还差近6个月的日子。

公司按照规定,给予老刘提前退休一次性补贴21万元。老刘提前退休的一次补贴该如何征税?老刘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21万元,则平均到每年的收入额为7万元,扣除费用6万元后, 应适用3%的税率征税,应纳税额为:应纳税额=(21÷3-6)×3%×3=0.09万元


三、失业保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 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 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 通知》:第二条、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 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 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四、劳务派遣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 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47号)规定: 1、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2、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 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差额部分开具专用发票)。3、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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