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愛車鑰匙交酒吧代管之後......劇情狗血,讓人措不及防!

酒吧是年輕朋友們聚會、消遣的一個重要場所。為了給顧客提供更好的體驗度,越來越多的酒吧開始提供代客泊車、保管車輛鑰匙、代駕等相應配套服務。然,這些服務都靠譜嗎?

將愛車鑰匙交酒吧代管之後......劇情狗血,讓人措不及防!

(圖片來源於網絡)

真實案例

近日,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法院審結的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就得從酒吧的代保管服務說開來。

案情簡介

酒吧擅自將代為保管的車鑰匙交付他人

李某與毛某是朋友關係。

2019年3月8日晚,李某開車去酒吧喝酒,將車鑰匙交給酒吧保管。沒過多久,喝高了的李某被朋友送回家。

大約又過去了兩個小時,在同一酒吧已然喝醉了的毛某,得知李某的車還停在此處,便直接從酒吧泊車臺取走了李某的車鑰匙。隨後,毛某叫上剛好下班的酒吧保安開李某的車送自己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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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前方高能!

酒駕+無證駕駛=......

回家途中,坐在副駕駛位置的毛某執意要求換自己開車。

這......酒駕,瞭解一下?

只是酒駕?只是酒駕?只是酒駕嗎?

Oh,no!無證駕駛,一起了解一下?

不出所料,毛某駕車行駛至某路口時,因盲目轉彎,撞向了左某駕駛的電動車,造成兩車受損、左某受傷的交通事故。

經司法鑑定認定,左某構成兩個十級傷殘。經事故認定,毛某在本次事故中承擔全部責任。

左某向法院起訴,要求幾方賠償損失

數月後,左某向嶽麓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毛某、李某、酒吧連帶賠償醫療費、殘疾賠償金、財產損失等費用合計37萬餘元。

因涉案車輛在保險公司購買了交強險及100萬不計免賠的商業第三者責任險,左某要求保險公司在交強險和商業第三者責任險範圍內予以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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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於網絡)

問題來了

1.究竟誰該對此事擔責?

01 駕車撞傷他人 毛某擔責沒商量

法院認為,毛某駕駛涉案車輛與左某駕駛的電動車發生碰撞,致使左某遭受人身損害,已構成侵權。

毛某依法應當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02 形成事實上的服務合同 酒吧要擔責

法院認為,李某將車鑰匙交給酒吧管理的行為,使得李某和酒吧之間形成了事實上的服務合同關係。酒吧理應對李某的車鑰匙盡到相應的保管義務。然而,酒吧明知毛某已處於醉酒狀態,在既未核實毛某是否有駕駛資格,又未徵得李某同意的情況下,讓毛某取走了李某的車鑰匙,顯然沒有盡到保管義務。據此,酒吧應當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03 不能證明李某存在過錯,李某不擔責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此種情況的車輛所有人僅在有過錯時,才承擔賠償責任。本案中,李某雖是涉案車輛的所有權人,但事故發生前,已將車輛鑰匙交予酒吧保管,而且未授權任何人使用。事故發生時,涉案車輛實際由毛某駕駛。此外,左某沒有提交充足證據證明李某對事故的發生存在過錯。因此,李某不承擔賠償責任。

綜上,法院酌情認定,由毛某承擔70%的責任,酒吧承擔30%的責任。

2.保險公司能否拒賠?

01 在交強險賠償限額內先予賠償,於法有據

法院認為,交強險不同於一般的商業保險。該險種並非為了保障被保險人的利益,而是為了保護受害第三者的利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保險公司應該在交強險賠償限額內先予承擔賠償責任。

02 無視交通法規,第三者責任險責任免除

法院認為,雖然涉案車輛購買了100萬元不計免賠的商業第三者責任險,但是該險種有責任免除事項和免賠率。毛某屬於無證酒駕,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規。此種情況下,如果法院支持在商業第三者責任險範圍內賠償,則無異於鼓勵違法駕駛行為。因此,保險公司不應在商業第三者責任險範圍予以賠償。

判決結果

結合左某提交的證據及相關司法解釋,法院認定左某損失為30萬餘元。最終,法院作出判決,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賠償範圍內先予賠償左某損失12.1萬元,其餘部分則由毛某、酒吧按照責任比例賠償。

酒吧對一審判決不服,上訴至長沙中院。長沙中院二審維持原判。

溫馨提示

提示一:管理漏洞的背後往往暗藏法律風險。

本案中,酒吧之所以惹上官司,是因為一個處於醉酒狀態的客人(哪怕是常客)居然能從酒吧泊車臺取走他人(哪怕是朋友)的車鑰匙。其中反映出了酒吧的代保管服務有缺失,酒吧工作人員對隱患風險認識不足、警惕性不夠,酒吧在內部管理上有漏洞。

然而,類似漏洞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並不鮮見。殊不知,及時堵塞漏洞,可以避免包括法律風險在內的諸多問題。反之,則可能隱患變後患,且後患無窮。

提示二:貴重物品應隨身攜帶,妥善保管。

本案中的車主可謂是遭受了無妄之災。雖然不用承擔責任,但是無端捲入一場糾紛當中,愛車因此受損,朋友也許生隙,於車主而言,終究是一件糟心的事。

所以,貴重物品還是隨身攜帶,妥善保管為宜。

來源:嶽麓區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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