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尚未運營欠外債,法院耐心調解化糾紛

近日,武陵源區人民法院立案

、速裁審判團隊為助力企業復工復產、復商復市,圓滿化解了三件涉民營企業的買賣合同糾紛案

2018年11月,張家界某公司在籌備階段由股東龔某經手產生了部分債務:欠杜某喜的廣告牌定做款5443元;欠杜某輝的9臺飲水機貨款4680元;欠戴某的廚具貨款17362元。杜某喜、杜某輝、戴某經多次催討未果於2020年4月7日訴至武陵源區人民法院,要求龔某支付上述貨款並承擔相應利息。

龔某承認三原告主張的債權屬實,但辯稱其只是張家界某公司的股東,雖是上述債務的經手人,但不是債務人,三原告應向張家界某公司主張。

速裁法官經調查發現:張家界某公司由北京某公司投資設立,目前處於大量投資建設階段,加上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該公司尚未正式營業,沒有收益,債務問題由控股公司北京某公司解決。北京某公司同樣受疫情影響,剛剛復工復產,未及時給張家界某公司注入資金,以致相關債務拖欠未付。

情況瞭解後,速裁法官決定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立案調解,同時電話通知張家界某公司、北京某公司作為案外人參加調解。經法官釋法明理,張家界某公司、北京某公司均認可三原告的債務,表示願意直接清償,但因公司正在復工復產,尚未恢復正常經營,要求三原告適當寬限時日,三原告均表示理解。在法官悉心協調下,各方當事人與案外人張家界某公司、北京某公司最終達成調解協議,由北京某公司、張家界某公司和龔某延期分批給各原告付清欠款,為企業復工復產爭取了時間。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武陵源區人民法院做到抗疫、審判兩不誤,通過委派委託調解,運用線上線下平臺,及時進行立案調解、庭前調解,化解涉民生、涉民營企業等各類案件91件,不僅維護了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更為民營企業復工復產、復商復市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為企業復工復產爭取時間

· 本期編輯:陶濤

· 來源:武陵源區人民法院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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