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花12萬元買了臺二手事故車,經調解車商同意18萬元退車!

【男子花12萬元買了臺二手事故車,經調解車商同意18萬元退車】

男子花12萬元買了臺二手事故車,經調解車商同意18萬元退車!


記者今天從江蘇典修律師事務所獲悉,該所屠江南律師收到一面寫著“為民解憂、律師典範”的錦旗,這是當事人小王為感謝屠律師為其維權而特意贈送的。

去年初,小王在常州市天寧區某二手車市場花12萬元買了一輛二手轎車,購車時,商家保證該車無事故。今年1月,小王想換車,於是決定將這輛車賣掉,就預約了評估師給車估價。然而在評估師檢測後,反饋的消息讓小王吃驚不已。“評估的結果是該車曾發生過重大事故,車輛已經嚴重貶值,可自己駕駛期間從未出過大事故。”小王說,在查找真相的過程中,他懷疑當初的二手車商有意欺詐出售事故車,於是多次找到二手車商要求其退還車款12萬元並支付賠償,但他此後的維權卻並不順利,與二手車商的矛盾也不斷加劇。

今年3月中旬,心急如焚的小王找到江蘇典修律師事務所屠江南律師尋求幫助。屠江南律師經過調查發現,這兩車子在2015年發動機、變速箱均存在重大事故維修記錄,證實了小汪在購買該車之前確實發生過交通事故。屠江南律師在分析該案時認為,二手車買賣中,銷售者具有專業優勢地位,應對其知曉的車輛缺陷向消費者進行提示。在這起事故中,二手車商隱瞞事實保證該車無事故,應認定為以欺詐手段與小王訂立二手車買賣合同,理應承擔法律責任。但在疫情對市場經濟造成較大影響的情況下,引導法律糾紛的雙方當事人換位思考,促使雙方各讓一步調解處理可以減少訴累、節約司法成本。

正值疫情緩解復工初期,屠江南律師考慮到二手車商因疫情遲遲無法開工,且經營狀況較差,同時為了能更好地快速化解小王與二手車商的雙方的矛盾,通過與小王和二手車商兩者之間耐心和細緻的溝通與調解,終於使小王和二手車商達成了協議,由小王退還車輛,二手車商一次性支付小王18萬,雙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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