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與“非標”認定標準將明確,對銀行、保險和信託有啥影響

“標”與“非標”認定標準將明確,對銀行、保險和信託有啥影響

在資管新規中,非標業務受到重點清理,但“標”(即標準化債權類資產)與“非標”(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的內涵與外延一直沒有十分明確。近日、央行、銀保監會等四部門就《標準化債權類資產認定規則》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擬明確標準化債權類資產與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的界限、認定標準及監管安排,引導市場規範發展。

為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產品投資,強化投資者保護,促進直接融資健康發展,有效防控金融風險,根據《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銀髮〔2018〕106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要求,人民銀行會同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起草了《標準化債權類資產認定規則(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於10月12日發佈。徵求意見稿擬明確標準化債權類資產(以下簡稱“標債資產”)與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以下簡稱“非標資產”)的界限、認定標準及監管安排,引導市場規範發展。

接近監管的人士表示,央行從市場角度出發,客觀地看待標債資產與非標資產的利與弊,並未強制非標資產進行轉標,而是將投資標債資產的主動權交給市場機構。徵求意見稿細化了指導意見中關於標債資產的五項要求及相關認定標準,既沒有製造進一步緊縮的預期,也沒有放鬆監管要求,對市場影響相對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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