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孩子被狗嚇到,弓長嶺爸爸怒將寵物主打致骨折、掉牙,雙方鬧上法庭

佟某某家住遼陽市弓長嶺區,是一位60多歲的退休工人,家裡養了一條泰迪狗。2019年4月19日19時20分左右,在遼陽市弓長嶺區一小區內,因佟某某家的狗狗嚇到霍某某家的小孩,佟某某、霍某某發生口角。霍某某用拳頭和塑料凳毆打佟某某,致佟某某嘴部等處受傷,於當日住進遼陽市第九人民醫院。經診斷,佟某某左顴弓骨折、牙齒缺失、下唇粘膜挫裂傷、頭面部挫傷,住院25天,均為二級護理,支出醫療費4288.19元,因傷情鑑定支付檢查費1556.00元。

2019年5月23日,霍某某被遼陽市公安局弓長嶺公安分局給予拘留十五日並罰款五百元的行政處罰。

作為原告,佟某某稱,事發時是霍某某家的小孩在沒有接觸的情況下看到狗狗就哭,霍某某懷疑小孩被狗嚇到,用拳頭及木頭凳對佟某某進行毆打。自己的損失包括醫療費5884.19元並支付護理費2875.00元(住院25天每天115.00元)、伙食補助費2500.00元(住院25天每天100.00元)、營業費1250.00元(住院25天每天50.00元)、皮衣損壞費用2000.00元、假牙被打壞費用3000.00元、交通費100.00元,經司法鑑定原告傷勢為輕微傷。這些都應由霍某某賠償,共計17,609.00元。

近日,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判定霍某某於本判決生效後5日內賠償佟某某10,069.19元(其中醫療費4288.19元,護理費2875.00元,住院伙食補助費1250.00元,鑑定檢查費1556.00元,交通費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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