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不再容忍家庭暴力,是可忍孰不可忍

很多女性长期忍受家庭暴力,不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不懂得收集证据。有的怕离婚得不到孩子而忍受吞声,导致很多男人变本加厉,这里普及一下,打老婆不但违法,还可能把牢底坐穿。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 重婚的;

(二)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 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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