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科士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證券代碼:002518 證券簡稱:科士達 公告編號:2020-022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深圳科士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根據股東大會及董事會審議通過的分配方案,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總股本582,445,394股扣除公司回購專戶持有股份220,300股後股本582,225,094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2元人民幣現金(含稅),共計派發現金116,445,018.80元,不進行資本公積轉增股本,不送紅股。若2019年12月31日至實施利潤分配方案股權登記日期間,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股份發生變動的,則以未來實施利潤分配方案股權登記日的總股本扣除公司回購專戶持有的股份後為基數,按照分配比例不變的原則對分配總額進行調整。

本次權益分派實施後除權除息價格計算時,每股現金紅利=本次分紅總額/公司總股本=116,445,018.80/582,445,394=0.1999244元/股。在保證本次權益分派方案不變的前提下,2019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後的除權除息價格按照上述原則及計算方式執行,即本次權益分派實施後除權除息參考價=除權除息日前一收盤價﹣每股現金紅利=除權除息日前一收盤價-0.1999244元/股。

深圳科士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已獲2020年4月21日召開的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詳見2020年4月22日《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分配方案披露後至實施期間公司股本總額未發生變化;本次實施的分配方案與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分配方案及其調整原則一致;本次權益分派距離股東大會通過該方案時間未超過兩個月。

現將權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權益分派方案

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總股本582,445,394股扣除公司回購專戶持有股份220,300股後股本582,225,094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2元人民幣現金(含稅;扣稅後,通過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場投資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發前限售股的個人和證券投資基金每10股派1.80元;持有首發後限售股、股權激勵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個人股息紅利稅實行差別化稅率徵收,本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待個人轉讓股票時,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注】;持有首發後限售股、股權激勵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證券投資基金所涉紅利稅,對香港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按10%徵收,對內地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實行差別化稅率徵收)。公司不進行資本公積轉增股本,不送紅股。

【注:根據先進先出的原則,以投資者證券賬戶為單位計算持股期限,持股1個月(含1個月)以內,每10股補繳稅款0.400000元;持股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補繳稅款0.200000元;持股超過1年的,不需補繳稅款。】

二、股權登記日與除權除息日

本次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為:2020年4月29日,除權除息日為:2020年4月30日。

三、權益分派對象

本次分派對象為:截止2020年4月29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後,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四、權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託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現金紅利將於2020年4月30日通過股東託管證券公司(或其他託管機構)直接劃入其資金賬戶。

2、以下A股股東的現金紅利由本公司自行派發:

在權益分派業務申請期間(申請日:2020年4月22日至登記日:2020年4月29日),如因自派股東證券賬戶內股份減少而導致委託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現金紅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責任與後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擔。

五、諮詢方式

諮詢機構:公司董事會辦公室

諮詢聯繫人:範濤 張莉芝

諮詢電話:0755-86168479

諮詢郵箱:[email protected]

六、備查文件

1、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確認有關分紅派息具體時間安排的文件;

2、第五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

3、公司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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