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義之錢,從來都很燙手

滕德銀

落馬時間相近,又於同一天被通報"雙開",上述二人的通報也有相似之處。通報指出,二人均存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禮金,在企業經營活動等方面為他人謀利,非法收受鉅額財物,家風敗壞等問題。此外,楊克勤還存在"以權謀私,以案謀私,超標準裝修週轉房,賣官鬻爵,破壞地方檢察系統政治生態,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力干預司法,嚴重損害了司法機關形象和公信力"等問題。(12月2日,人民網)


筆者覺得:不義之錢,從來都很燙手。

都說群眾求財,要取之有道啊!

可是縱觀中國五千年的文化,在"道"這個問題上,可謂很值得商榷啊!

貪官的掙錢之道,就是"賄賂"。很多貪官自己受賄,也行賄。目的就是當更大的官,辦更難的事。然而,這樣的道,不長久。一般在貪官活著的時候,就會被繩之以法。大清朝第一貪官和珅,臨死前的醒悟,對他來說是來得太晚了啊!

清官的為官之道呢?就是束進腰帶過日子。"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故事,為何被人廣泛傳頌?那是因為故事裡的人物,是清官,是堂堂正正為民服務的好清官。

而今,有的貪官也"為民服務",但是在"為民服務"的時候,也不忘記順帶為自己服務。或者說,打著為民服務的幌子,乾的事自家掙錢的勾當。其"兩面人"行為,如果揭露開來,也一樣"引人注目"啊!

貪官一般都沒有好下場。日前雲南孫小果案,涉及到很多高級別的官員。說到底,很多內容,都是金錢開道,才重演了"

葫蘆僧判斷葫蘆案"啊!不義之錢,從來都很燙手。

。他們的結局,也是最好的證明啊!

為官之道,不能瞄準錢字。這或許才是治國理政在幹部使用和監督上的一大頑疾問題。解決了這樣的頑疾,幹部隊伍清正廉潔,實在是國家之幸,民族之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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