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6億!業績預告與實際偏差巨大,“清華系”同方股份及前高管遭公開譴責

記者 | 可達,實習記者丨姚汀蘭

4月24日,上交所披露了《關於對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公開譴責的決定》。

公告稱,經上交所查明,同方股份(600100.SH)預告的2018年年度業績與實際業績狀況出現巨大偏差,差異金額巨大,歸母淨利潤差額達21.6億元,差異幅度達125%,情節嚴重;同時,同方股份未在2018年年度業績預告中對可能導致業績預告不準確的事項進行充分、明確的風險提示。此外,同方股份也未及時對業績預告進行更正,遲至2019年4月25日才發佈業績更正公告,更正信息披露不及時。上述行為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

公告顯示,上交所決定對同方股份及其時任董事長周立業、時任總裁黃俞、時任財務總監周海英、時任獨立董事兼審計委員會召集人何佳、時任董事會秘書張園園予以公開譴責。對於上述紀律處分,上交所將通報中國證監會及北京市人民政府,並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2019年1月31日,同方股份披露2018年年度業績預虧公告,預計2018年度歸母淨利潤為-11.5億元到-17.2億元,預計公司2018年度歸母扣非淨利潤為-14.5億元到-20.2億元,業績預虧的主要原因是計提各類資產減值所致。

2019年4月25日,同方股份披露業績預告更正公告,預計2018年虧損額度大幅增加,實現歸母淨利潤為-38.8億元左右。2019年4月26日,同方股份披露2018年年度報告,公司2018年度歸母淨利潤為-38.8億元。

對此,同方股份提出了申辯。其表示,公司在業績預告發布前已與年審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充分溝通,不存在主觀故意和隱瞞,並得到會計師的初步認可。

同時,同方股份還稱,在公司實際業績與預測業績的差異中,有部分是由於同方股份與審計機構對相關科目的處理方式存在分歧。相關有分歧會計科目涉及商譽、存貨跌價準備等,導致差異共計10億元。

此外,同方股份認為,減值存在一定的非公司可控原因。由於2019年4月初公司控股股東變更,導致整體產業佈局可能出現調整,部分業務未來存在逐步關停、轉型、處置的可能。因此,公司和會計師根據相關要求下調了對部分業績預測等賬面價值。

上交所則表示,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提出的異議理由不成立,不予採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所稱無主觀故意、已主動溝通、事後整改等,均不影響對公司業績預告披露違規的認定,不能作為減免處分的理由。

資料顯示,同方股份主要從事信息技術和能源與環保兩個領域,其主營業務包括計算機系統、數字城市、安防系統等。

1月23日,同方股份發佈了2019年度業績預盈公告,全年預計實現歸母淨利潤2億元到3億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公司業績預計為-15億元到-1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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