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轉讓通知書債務人拒收怎麼辦 ,債權轉讓有什麼規定?


債權讓與別名又稱債權轉讓,是指債的關係不失其統一性,債權人通過讓與合同將其債權轉移於第三人享有的現象。債權讓與,是指不改變債權關係的內容,債權人通過協議而將其債權全部或部分轉移於第三人的行為。那麼,債權轉讓通知書債務人拒收怎麼辦 ,債權轉讓有什麼規定?

網友諮詢:債權轉讓通知書沒人收怎麼辦?

債權轉讓通知書債務人拒收怎麼辦 ,債權轉讓有什麼規定?

山東理證律師事務所張秀軍律師解答:

不改變合同內容的前提下,債權人通過轉讓債權,將債權的全部或部分轉移給第三人。法律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轉讓後,原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的法律關係消滅,債務人不能在向其行使抗辯權,因此發出債權轉讓通知書很有必要。

債權轉讓人有義務發出債權轉讓通知書,由於債權轉讓通知書必須實際送達債務人,必須確定債務人已經收到,因此當債權轉讓通知書沒人收時不可以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當債權轉讓通知書沒人收,即無法實際送達到債務人,債權轉讓不對債務人發生效力,因此受讓人在受讓債權時需要多加註意。《合同法》第八十條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張秀軍律師解析:

債權轉讓通知書沒人收可以郵寄,公告。

1、債權讓與具有非要式性。債權人與第三人就讓與債權意思表示一致,債權讓與合同即告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手續的以外,無須履行特別的合同的形式,債權讓與合同是否作成書面形式,不影響其效力。對已經作成債權證書的債權進行讓與,雖須交付債權證書,但該行為屬於履行附隨義務而非債權讓與的成立要件。

2、債權讓與具有無因性。債權讓與是基於各種原因而產生,可能基於買賣、贈與,也可能是代物清償,但不論其原因為何及其有效與否,對債權讓與合同的效力並無直接影響。這就是債權讓與的無因性。該無因性,其目的在於保障債權流轉的安全性,以及善意受讓人的利益。

3、債權讓與是處分行為。債權讓與是將債權作為一項財產進行處分,所以要求讓與人就債權必須具有處分權限和處分能力。無處分權人讓與他人債權除非經債權人追認,否則,其行為無效。

來源:今日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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