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法官巧用“微信群”执结一起民间借贷案

新宁:法官巧用“微信群”执结一起民间借贷案
新宁:法官巧用“微信群”执结一起民间借贷案

法官巧用“微信群”执结一起民间借贷案

4月16日,新宁法院彭法官利用微信群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案。

该案的被执行人阳某和黄某系夫妻,因在2016年时做生意需要资金向申请人郑某借款20000元,约定月利息1.5%,借款期限1年,如不能按时履行,需承担违约金1000元。后阳某因生意不景气,无钱偿还。郑某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阳某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于是郑某申请强制执行,原本是朋友的二人也因此形同陌路。

由于申请人和被执行人都在广东打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当事人若要回新宁处理此案,集中隔离需耽误工时,为了不影响当事人的工作,彭法官通过电话与阳某和郑某沟通后,得知双方都有执行和解的意向,遂建立起一个法官+双方当事人的三人群聊,经过几天的有效沟通,阳某于4月10日偿还郑某12300元,4月16日偿还700元,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在2020年10月30日前偿还剩余的10000元。阳某、郑某二人冰释前嫌。

【来源:新宁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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