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絕不只是經濟上的供養

近些年,全國很多法院出現了老人起訴子女的案件,而這些案件背後並不是因為父母和子女之間存在多大的矛盾,而是因為父母要求子女常回家看看,並照顧自己的生活起居。

以案釋法

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絕不只是經濟上的供養

贍養義務不只是經濟上供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的第十條規定,老年人養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員應當關心和照料老人。贍養是指子女在物質上和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扶助則是指子女對父母在精神上和生活上的關心、幫助和照料。

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絕不只是經濟上的供養

贍養義務具體包括什麼

贍養人的義務具體表現為幾個方面:

一是應當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老年人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侵佔,不得擅自改變產權或者租賃關係。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贍養人有維修的義務。

二是贍養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擔力不能及的勞動。

三是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老年人有要求贍養人付給贍養費的權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護。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老年人離婚、再婚及婚後生活。贍養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變化而消除。

四是子女不僅要贍養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關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給予扶助。當年老、體弱、病殘時,更應妥善加以照顧,使他們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

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絕不只是經濟上的供養


疑 問

哪些人要履行贍養義務?繼子女需要贍養繼父母嗎?

婚姻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因此,

判定繼子女是否需要贍養繼父母,還是需要看繼父母最初是否有撫養繼子女。


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絕不只是經濟上的供養

贍養義務可以免除嗎?

父母子女遇有下列情形的,子女可免除贍養義務:

1、未婚或離異的成年子女無經濟收入、喪失勞動力或不能獨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無經濟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對子女有嚴重犯罪行為。如父母有殺害子女虐待子女嚴重的遺棄子女的或強姦女兒等行為的,喪失要求被害子女贍養的權利,即免除子女的贍養義務。

需要指出的是,無給付贍養費能力的成年子女雖然可以免除給付義務,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義務不能免除。

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絕不只是經濟上的供養

違反贍養義務須承擔法律責任

1.依據《民法通則》第134條規定的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中,違反贍養義務時,主要適用:停止侵害、返還財物、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對於須及時支付費用而不支付時,可要求贍養人停止侵害,立即支付;對於贍養人獵取老年人財物,造成老年人身處困境的,贍養人須返還財物,並對老年人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負賠償責任;對老年人有辱罵、體罰等行為的須賠禮道歉,請求被贍養人的原諒。

2. 違反贍養義務須承擔刑事責任。《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46條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老年人,捏造事實誹謗老年人或者虐待老年人,情節較輕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絕不只是經濟上的供養

子女的贍養義務主要是分為兩類的,即物質方面和精神方面,子女千萬不能有給點錢了事的想法,其實父母更多的是希望子女能夠經常的回家看看,給予他們精神上的慰藉。而要是子女不盡贍養義務的話,嚴重情況下會構成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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