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說法:買了學區房,賣家不肯遷戶口怎麼辦?

案情簡介

以案說法:買了學區房,賣家不肯遷戶口怎麼辦?

張某與李某簽訂合同,約定由張某出資200萬元購買李某位於Y市區學區房,合同約定張某付款95%後李某將房屋轉移登記(過戶)給李某,過戶完成支付尾款,李某應當將水電賬戶變更為張某,並遷出戶口。合同簽訂後房價上漲,李某要求漲價,張某不同意,後李某拒絕履行合同。協商無果,張某向法院起訴李某,提出了兩項訴訟請求:判令李某繼續履行合同,要求李某交付房屋並進行過戶登記;判令李某遷出戶口。

法院最終判決:李某繼續履行合同,向張某交付房屋,並進行過戶登記;駁回了張某要求李某遷戶口的起訴。

律師分析:為什麼法院會駁回張某關於遷戶口的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提起的民事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1958年發佈,至今仍然有效)規定: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戶口。

按照上述規定,包括戶口的申報及遷出在內的各項戶籍管理工作均由公安機關主管,屬於公安機關行政管理職責範圍,因此戶口遷移問題不屬於人民法院受案範圍。因此張某起訴要求李某遷戶口的訴訟請求不屬於法院的受案範圍,因此起訴不符合條件,法院駁回起訴。

由此也可以看出我國現行的法律對於戶口遷移並沒有強制性的法律予以約束。

對應策略:

一、籤合同之前實地查看房屋上的戶口情況,瞭解當地戶口遷移政策。

二、約定違約金。雙方可以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明確約定戶口遷出的時間,以及逾期遷出戶口的違約責任,可以要求違約方賠償子女因無法在房屋所在地學校就學造成的損失。

三、約定解除權。買賣合同可以明確約定逾期遷移戶口的買方有單方面合同解除權,並可以約定一定比例的違約金。

四、預留部分尾款。預留部分尾款作為遷戶口的保證金。

當然上述情況也引起了不少地方的公安戶籍管理部門的注意,據筆者瞭解,包括筆者所在城市在內不少地市都出臺了相關政策。如果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所有權人可以申請將原戶口遷出。


以案說法:買了學區房,賣家不肯遷戶口怎麼辦?

作者簡介:朱律師,律師執業前有外科醫生從業經歷,現在揚州從事專職律師工作。致力於從事公司法、醫療相關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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