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繫群眾息糾紛 多方調解促和諧 ——宣恩縣人民法院李家河鎮人民法庭工作紀實

心繫群眾息糾紛 多方調解促和諧 ——宣恩縣人民法院李家河鎮人民法庭工作紀實
心繫群眾息糾紛 多方調解促和諧 ——宣恩縣人民法院李家河鎮人民法庭工作紀實

李家河鎮位於宣恩縣最南部,與湖南省龍山縣和恩施州來鳳縣、咸豐縣接壤,有“一腳踏兩省,雞鳴聞四縣”之說。該鎮下轄40個行政村,352個村民小組。

近年來, 李家河人民法庭充分發揮前沿陣地作用,在僅有1名法官1名書記員的人員配備下,立足司法審判工作,以“一站式”建設為契機,大力開展矛盾糾紛多元化解,主動服務當地黨委政府中心工作,為轄區穩定、發展做出積極貢獻。該庭2018年結案119件、 2019年結案141件、今年1-9月結案137件,年均結案率達98%以上、調解撤訴率達90%,2018年以來僅有2件案件上訴,無一被改判、發回重審。

01 智能化應用提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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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擁抱“互聯網+”新時代,綜合運用人民法院調解平臺、微信多元調解小程序、在線視頻調解室、互聯網科技法庭、全國法院統一送達平臺等多種智能化網絡平臺,大力推行“雲庭審”“雲調解”“雲送達”。

以方便當事人訴訟為取向,採用電話、微信視頻等方式溝通了解案情,通過在線製作開庭筆錄、調解筆錄、調解協議、法律文書,實現案件快審快結。

1-9月,該庭網上辦案103件,佔已結案件的四分之三,電子送達219人次。如辦理的3件因新型網絡APP貿易而產生的公路貨物運輸合同糾紛案,因標的額較小(小於當事人來法庭的路費)、當事人分散(跨越安徽、浙江、廣東等幾省)且疫情限制等原因,不能到庭參加訴訟,通過互聯網進行“雲訴訟”,真正做到立案訴訟不出門、矛盾化解不出門、文書送達不出門。

02 多部門聯動解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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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民法院調解平臺為紐帶,把“法院-調解組織或調解員-當事人”三者有機統一,集合多方糾紛化解資源,打通線下線上多種渠道,靈活組織開展調解工作。

該庭與鎮綜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人民調解委員會、40個行政村調解委員會建立緊密的聯防聯調網格,與鎮綜治中心簽訂多元解紛訴調對接合作協議,形成了“1+3+X”(綜治中心+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各個調解委員會)和“1+N”(法庭+各個調解組織)多方聯動調解工作機制,並先後組織開展三場專題培訓,參訓人數近200人,切實提升矛盾糾紛化解水平。今年3月開展聯防聯調以來,該庭委派、委託調解案件100件,成功調解99件,矛盾化解率達99%。

如辦理的張某1與張某2土地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案,由該鎮綜治中心牽頭,法庭、派出所、司法所與村人民調解委員會共同參與,促使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法庭進行司法確認,多個矛盾糾紛得以同時化解。

03 “四到”調解法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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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矛盾糾紛愈加多元化、複雜化特點,該庭自創“四到”調解法,促進案結事了。

一是“腿到”。在調解地點上,變“坐堂審案”為“上門辦案”,深入田間地頭、農家場壩、村委會,選擇倍受村民關注的贍養、撫養、相鄰權關係等糾紛,巡迴開庭調解,達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影響一方”的社會效果。

二是“耳到”。在調解途徑上,通過基層組織和親朋、家族、團鄰關係,掌握第一手信息,在更多瞭解案件真實情況的同時幫忙找尋被告進行送達,更易找到調解突破口。如朱某與謝某離婚糾紛一案,法庭根據村幹部提供當事人孩子參加高考的信息,從孩子學業和以後發展切入調解,得到雙方認同,最終和好結案。

三是“嘴到”。在調解時間上,只要當事人有調解意願,採取全天候方式配合當事人空餘時間,但調解過程往往不能一帆風順,且由於多數當事人在外務工,僅中午或晚上九點以後才有空,給當事人做工作花費幾個小時、一天甚至幾天都是常事。

四是“心到”。在調解方式上,堅持換位思考、將心比心,突出真情實理,不厭其煩尋找雙方契合點,最終達到化解矛盾糾紛的目的。如夏某等8位農民工討薪系列案,因原告均年逾花甲且文化水平低,只能口頭起訴,法庭立案後多方打聽聯繫到遠在雲南省的湖北巴東籍被告田某,又因田某在雲南省邊境務工,不方便到庭應訴,且白天在山上工作無信號,法官多次在晚上九點以後與其電話、視頻溝通,歷時近一個月,田某終將拖欠的勞務工資支付給夏某等8人。

公正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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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為民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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