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補助會計處理新舊對比

舊會計制度規定,補貼收入科目核算企業按規定實際收到的補貼收入(包括退還的增值稅),或按銷量或工作量等和國家規定的補助定額計算並按期給予的定額補貼。會計處理,借記銀行存款,貸記本科目。這樣的會計處理,只反映了該項資金的性質及來源,無法正確反映收到資金後的使用情況。


基於上述情況,《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2017年修訂)》作了如下調整:
首先,將政府補助分為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和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是指企業取得的、用於購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長期資產的政府補助。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是指除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之外的政府補助。這種劃分,將企業收到政府補助款後的使用方向也得到很好的反映。此外,《企業會計準則——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取消了“補貼收入”科目,新增了“其他收益”科目,該科目反映跟企業日常活動相關的政府補助,若與企業日常活動相關不相關,則計入營業外收支。
其次,舊制度將收到的政府補助款一次性計入補貼收入,跟資金的使用效果及使用時點存在脫節。故此,新準則設置了“遞延收益”科目,核算企業確認的應在以後期間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
最後,新準則規定政府補助採用兩種會計處理方法:總額法和淨額法。總額法是在確認政府補助時,將其全額一次或分次確認為收益,而不是作為相關資產賬面價值或者成本費用等的扣減。淨額法是將政府補助確認為對相關資產賬面價值或者所補償成本費用等的扣減。

根據上述調整並結合以下案例進行說明:
按照國家有關政策,企業購置環保設備可以申請補貼以補償其環保支出。甲企業於2×20年2月向政府有關部門提交了300萬元的補助申請,作為對其購置環保設備的補貼。 2×20年3月15日,甲企業收到了政府補貼款300萬元。2×20年4月20日,甲企業購入不需安裝的環保設備一臺,實際成本為600萬元,使用壽命10年,採用直線法計提折舊(不考慮淨殘值)。2×28年4月,丁企業的這臺設備發生毀損而報廢。本例中不考慮相關稅費等其他因素。 甲企業的賬務處理如下:
方法一:甲企業選擇總額法對此類補助進行會計處理
(1)2×20年3月15日實際收到財政撥款,確認遞延收益:
借:銀行存款 3,000,000.00
貸:遞延收益 3,000,000.00
(2)2×20年4月20日購入設備:
借:固定資產 6,000,000.00
貸:銀行存款 6,000,000.00
(3)自2×20年5月起每個資產負債表日(月末)計提折舊,同時分攤遞延收益:
①計提折舊(假設該設備用於汙染物排放測試,折舊費用計入製造費用):
借:製造費用 50,000.00
貸:累計折舊 50,000.00
②分攤遞延收益
借:遞延收益 25,000.00

貸:其他收益 25,000.00

(4)2×28年4月設備毀損,同時轉銷遞延收益額:
借:固定資產清理 1,200,000.00
累計折舊 4,800,000.00
貸:固定資產 6,000,000.00
借:遞延收益 600,000.00
貸:固定資產清理 600,000.00
借:營業外支出 600,000.00
貸:固定資產清理 600,000.00

方法二:甲企業選擇淨額法對此類補助進行會計處理
(1)2×20年3月15日實際收到財政撥款,確認遞延收益:
借:銀行存款 3000000
貸:遞延收益 3000000

(2)2×20年4月20日購入設備:
借:固定資產 6,000,000.00
貸:銀行存款 6,000,000.00

借:遞延收益 3,000,000.00
貸:固定資產 3,000,000.00
(3)自2×20年5月起每個資產負債表日(月末)計提折舊:
借:製造費用 25,000.00
貸:累計折舊 25,000.00
(4)2×28年4月設備毀損:
借:固定資產清理 600,000.00
累計折舊 2,400,000.00
貸:固定資產 3,000,000.00

借:營業外支出 600,000.00
貸:固定資產清理 6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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