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楊絳在《我們仨》裡說過這樣的小事。
楊先生在書裡說她和錢鍾書在出國的輪船上曾吵過一架。
其實事情很小很小。
原因只為一個法文的讀音。
“我說他的口音帶鄉音。他不服,說了許多傷感情的話。我也盡力傷他。然後我請同船一位能說英語的法國人公斷。她說我對,他錯。我雖然贏了,卻覺得無趣,很不開心。”
楊先生是女性中很溫柔的那種。
但是,為了學問上的一點小事也痛下殺手。
而她文字中的後一句話,我自己也頗有感觸。
“贏了,卻覺得無趣,很不開心!”
相愛的人之間,一定不要自傷。
那種爭執,贏了卻讓人很不開心,所以,何必呢?
【2】
其實,愛到最後就是在一起很開心的過日子。
我覺得同事之間的感情也跟著這生活是差不多的。
在一起工作也好、生活也好,老是看不慣對方,或者一句話就來氣了,怎的過得下去呢?
要結婚,還真的需要先在一起過過!
長期在一起而還是很喜歡對方、願意讓著對方,這就有過下去的基礎。
古人說這是緣。
我看這不是緣。
這是嘗試過後的和諧,是一種默契和綜合素質修煉的結果。
【3】
楊絳是知識女性。
她讀的書很多,很善於總結生活、提煉哲學,而又充滿了靈活幽默的韌性。
所以,她會反思。
這是我覺得所有女性婚後可以借鑑的地方。
給先生面子,容納他偷看別的美麗的女性。
他只是看而已,還沒有什麼邪惡動機呢!
不要傷了他而後又沒有臺階下!
那樣的分手是一種不智!
真正的愛,彼此都有付出耐心、包容、等待。
在不斷地解決衝突和問題的同時,我們發現了新的可行性和溝通方式。
我覺得放下偏見和評判,去看見對方,才有新機會。
甚至需要適度妥協、退讓和諒解。
愛和生活,它永遠無法一勞永逸。
可是,也只有愛,才能將我們從孤單和虛無感裡打撈出來,將我們的靈魂小心安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