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延伸公益保护监督触角 助力服务民营企业发展

4月17日,为推动民营企业安全有序地做好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防患风险于未然,大力贯彻落实党中央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和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雷带领第四检察部干警实地走访调研了山西泽榆畜牧开发有限公司,督促行政部门依法履职,主动“上门”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区农业局、畜牧局负责人陪同调研。据悉,泽榆畜牧公司是山西省内集生猪养殖、屠宰、肉制品加工、贮藏及物流配送为一体的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延伸公益保护监督触角 助力服务民营企业发展


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延伸公益保护监督触角 助力服务民营企业发展


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延伸公益保护监督触角 助力服务民营企业发展

调研中,检察干警实地查看了该公司活体消毒区、待宰区、屠宰线、无害化处理车间等生产经营状况,查阅了生猪屠宰日记簿、销售信息记录台账等资料。检查结束后,检察干警与行政部门及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座谈中,张雷副检察长首先介绍了山西省检察院开展“禁止非法交易滥食野生动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严格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等四个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和晋中市检察院开展涉民企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的开展情况及目的意义,对公司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出的积极努力和贡献表达了敬意,结合检查,指出企业存在的屠宰登记不规范、待宰区卫生仍需强化、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记录不到位及污水达标排放仍需规范等问题, 督促行政职能部门积极履职。并希望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强自我防护、避免法律风险三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全面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的防疫工作,加强对企业人员的卫生防护措施,同时做好复工人员及家属的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企业安全有序运行。

二是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规定规范工作流程,加强企业在疫情期间从事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运送、贮存、处置各环节的污染风险防控工作,坚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三是增强风险防控意识,主动做好企业经营活动中的风险排查,有效避免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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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企业遇到的复工复产后资金运转困难,被法院查封、冻结企业账户等困难,检察院表示将积极协调法院,在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采取放水养鱼的“活封”方式,确保企业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

区农业、畜牧局负责人对提出的意见表示认同,并表示将继续规范行政履职,落实检验检疫监管责任,确保检验检疫不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下一步,榆次区检察院将持续关注行政职能部门对生猪及肉制品的检验检疫工作,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认准检察机关的定位,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采取积极措施,为民企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促进民营企业安全运营、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和环境污染攻坚战。

文:王旭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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