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變局下的國際法:發展中國家的作用”研討會 系列報道(五)

專題

“發展中國家對維護國際法的作用”

嘉賓發言集錦

注:發言內容經過篇幅調整,未經發言者審閱

拉瑪特·穆罕默德

“大變局下的國際法:發展中國家的作用”研討會 系列報道(五)

馬來西亞

MARA科技大學

教授

國際社會的所有主體均應平等參與國際法制定,平等遵守國際法,這根植於聯合國的核心和宗旨。儘管《聯合國憲章》規定了主權平等和不干涉內政原則,很多國家仍在欺凌弱小國家,將自身意志強加於弱國。儘管國際社會強調多邊主義,但一些國家仍在濫施單邊制裁。這樣的二元悖論在國際舞臺上長期存在,凸顯了遵守國際法的至關重要性。多邊主義不是口號而是各國應堅持的一項原則,需要重新強調1955年萬隆會議精神,重申對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堅持,重申互不干涉內政和國家主權平等原則。

發展中國家在歷史進程中曾為推動國際法的發展做出重要貢獻。發展中國家力量的不斷壯大,在重塑國際法、國際秩序方面可以發揮更大作用。在遵守國際法方面,發展中國家應攜手合作,不能單槍匹馬作戰,要利用亞非法協、國際法委員會等國際平臺,積極表達自身訴求,在《聯合國保護生物多樣性公約》、網絡空間國際法等新領域貢獻力量。

發展中國家在發展國際法方面也需要尋找新思路,通過尊重和平與法治,確保經濟持續繁榮發展。中國提出的“一帶一路”具有創新性,很多發展中國家均參與其中。實施“一帶一路”倡議牽涉到不同國家、不同法系,發展中國家應就參與“一帶一路”建設做出戰略規劃,妥善解決分歧、規避法律風險,確保從“一帶一路”倡議中最大程度獲益。

託尼·安吉

“大變局下的國際法:發展中國家的作用”研討會 系列報道(五)

新加坡國立大學

教授

對發展中國家而言,國際法是一個很不民主的體系,也是一把雙刃劍。少數西方富國長期掌控塑造和運用國際法的話語權,在使用武力、國際經貿等領域甚至一再採取單邊行動,突破現有國際法規則。但當發展中國家也試圖用國際法維權時,他們卻說“你們不能這樣做”。當發展中國家成功利用全球化實現自身發展時,這些創造全球化的國家突然說我不想要了。這是明顯的雙重標準。在國際投資仲裁等情形中,國際法不是由包括國際法院在內的聯合國體系創造,而是被仲裁庭的仲裁員依據未查明可靠來源的國際法淵源決定的,處理主權等基本問題的國際法被仲裁員肆意解釋和適用。這些國際法內生的偏見性和非平等性,造成了你輸我贏的局面,這也是為什麼我們在強調維護國際法的同時也要對國際法持批判態度。

要謀求改變規則,首先要自已強大。作為發展中國家,我們不應只是“向外看”,也要“向內看”,先解決好自己國內的事情。中國在1955年促成了萬隆會議的成功,又通過堅持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使萬隆精神保持了生命力,對亞非國家產生了深刻影響。今天的中國,更有條件聯手印度等發展中國家,在塑造國際法方面發揮更大作用。發展中國家即便強大了,也不應推行霸權主義,或將現行體系重塑成我們在萬隆會議上所譴責的體系。有能力的發展中國家應抓住機遇,推動形成一個不同的、更加公正的世界秩序。

儘管存在不足,聯合國依然是國際社會創造的最具代表性的機構,為世界人民發表意見提供了平臺。但現有的其他一些國際組織卻是未能有效發揮作用,因此維護多邊主義不應僅侷限於強化現有多邊機制,也要考慮創建能更好代表發展中國家利益的新國際組織。

詹姆斯·加西

“大變局下的國際法:發展中國家的作用”研討會 系列報道(五)

芝加哥羅約拉大學

法學院教授

對發展中國家來說,戰後國際秩序是以歐洲為中心的,主要反映西方國家利益,推崇的是基督教價值觀,最初也主要是用來為殖民主義正名。過去幾十年來,一些國家對國際法採取差別標準,使國際法時常淪為強權政治的工具。當前,多邊主義國際秩序更是面臨史無前例的挑戰。諷刺的是,挑戰主要來自締造了現行國際秩序、並從中受益最大的西方國家, 比如,美國公然藐視世貿組織基本原則,發動貿易戰,退出伊朗核問題全面協議、氣候變化《巴黎協定》以及《中導條約》等,退出人權理事會,就是突出的表現。發展中國家要正視國際法存在的問題,不斷提升自身運用具體規則的能力,培養更多國際法人才,更好引領國際法的發展。中國國際地位和影響力不斷提升,將更有能力重新塑造國際法,中國旗幟鮮明堅持多邊主義、堅持國際法,使發展中國家倍受鼓舞。相信中國強大以後,不會走西方國家的老路,而是會帶領發展中國家共同構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國際秩序。

即使是在踐行國際法的過程中,我們也仍應考慮如何改革多邊主義。多邊主義體系設計之初就沒能照顧所有國家的利益,它只為某些國家服務。目前西方改革多邊主義是因為其自身遭遇困難,但“小修小補”無濟於事。這些破壞的根源不僅來自於體制的外部,實質上植根於體制的內部。我們只有重新建構多邊主義框架,創設新的國際機構替代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等,才能建立真正平等、包容的多邊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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