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土地可以進行流轉嗎,如何進行集體土地流轉?


土地流轉是指土地使用權流轉。土地使用權流轉的含義,是指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將土地經營權(使用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或經濟組織,即保留承包權,轉讓使用權。那麼,集體土地可以進行流轉嗎,如何進行集體土地流轉?

網友諮詢:集體土地使用權轉讓方法有什麼?

集體土地可以進行流轉嗎,如何進行集體土地流轉?

北京市長安律師事務所王秀平律師解答:

集體土地使用權可以轉讓,但僅僅只能轉讓給原來集體的其他成員,並且不可以轉讓給非農業建設。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條做出了原則規定:“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當事人不願意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根據這一規定,解決農村土地流轉糾紛可以採取四種途徑,即當事人協商、雙方調解、仲裁機構裁決和法院訴訟。

來源:今日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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