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人:高速途中內急 停車下人“方便” 存在安全隱患 罰款200元記6分

4月18日,司機劉某因為讓同車人在高速上停車“方便”,被民警依法處罰。

□記者申長明

【停車“方便”危險重重】

4月18日下午,司機劉某和朋友一起駕車外出辦事。17時30分許,當轎車行駛至京港澳高速公路604公里處時,車上的4名男子稱想下車“方便”一下。想著也不需要太長時間,劉某就將轎車停在了路邊。

就在幾名男子“方便”時,被巡邏至此的民警發現。並且轎車後連警示標誌也沒有,此時路上車流量巨大,隨時可能引發交通事故。

【以案說法 司機後怕】

司機劉某面對民警的詢問不以為然,稱同車人想“方便”,他就停車“與人方便”。民警問,旁邊就是收費站,為啥不到收費站“方便”,劉某解釋在路上停車也不需要太長時間,到收費站“方便”有點兒耽誤時間。

看到劉某交通安全意識淡薄,民警將該車帶至新鄉收費站,先對劉某及同車人進行普法宣傳,又結合血淋淋的事故案例講解了在高速路上停車的危害,劉某等人才感到了後怕。

【罰款記分 得不償失】

民警依法當場對劉某做出了罰款200元、駕駛證記6分的處罰。民警告訴劉某,滾滾車流之中停車高速路上,一旦發生交通事故,不僅會罰款記分,還將承擔事故責任,輕則賠償經濟損失,重則還要承受牢獄之災。劉某感慨如此“做好事”實在是得不償失。

新鄉日報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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