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與企業之間借款需要交稅嗎?

今天,一朋友諮詢,問:企業與企業之間借款需要交稅嗎?

經過筆者查詢相關資料,得出以下結論,分享給大家,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答案是需要交稅。

經查閱相關資料後,我認為需要交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

1.關於增值稅

企業與企業之間的借款行為,實際上是A企業向B企業提供了金融貸款服務,即A企業銷售了服務。而我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簡稱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的規定,銷售服務需要交納增值稅。且根據該條例第二條規定,銷售服務的稅率為6%。故,企業與企業之間借款,需要交納增值稅,且稅率為6%。

當然,由於增值稅屬於流轉稅,稅局會隨徵教育附加和城市建設維護稅。

2.關於企業所得稅

A企業向B企業提供貸款,則A企業要收取相應的利息。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的規定,利息所得屬於企業年度收入總額的一部分。所以,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五條“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徵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的規定,需A企業經過年度核算,確定是否繳納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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