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最低工資標準調整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公佈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經省政府同意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批准,現將調整後的我省月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以及適用範圍予以公佈,從2020年1月1日起執行。執行過程中,如確定最低工資標準的各項參考因素髮生較大變化,再適時作調整。

  附件:1.福建省月最低工資標準及適用範圍表

   2.福建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及適用範圍表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9年11月13日

福建省最低工資標準調整

福建省最低工資標準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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