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集團收到監管函:債券利率調降至1.5%是否符合募集約定

樂居財經訊 王帥 4月21日晚間,金地集團發佈關於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監管工作函的公告。

公司於 2020 年 4 月 21 日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監管一部《關於金地 (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有關公司債券事項的監管工作函》(上證公函【2020】0377 號)(以下簡稱“《工作函》”),現將《工作函》內容公告如下:

金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1 日,你公司披露《關於“18 金地 03”公司債券票面利率調 整的公告》,擬將“18 金地 03”公司債券利率自 5 月 28 日起,由 5.29%調降至 1.50%。

我部關注到,相關媒體報道稱,公司此次下調利率與前期債券募集說明書的有關表述不一致。鑑於上述情況,根據本所《股票上市規則》第 17.1 條的 規定,對你公司提出如下要求。

一、公司在《公開發行 2018 年公司債券(第三期)募集說明書(面向合格 投資者)》(以下簡稱《募集說明書》)債券利率及確定方式中約定,本期債券品 種一“在存續期第 2 年末,公司可選擇調整票面利率”,“存續期後 1 年票面利率 為本期債券存續期內前 2 年票面利率加公司提升的基點”。 請你公司進一步核實,此次將“18 金地 03”公司債券利率由 5.29%調降至 1.50%,是否符合上述約定,並說明理由。請公司聘請律師就此發表明確意見。

二、請“18 金地 03”公司債券的受託管理人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相關規則要求,認真核實該債券的前述利率調整事項,是否與《募集說明書》 的相關條款規定一致,並就此發表專項意見。

三、請你公司依法依規審慎處理上述關於債券利率調整等事項,及時回應債券投資人關切,維護其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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