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自願放棄社保企業將面臨3大風險

1、未繳納社保期間,發生工傷等意外情況,企業逃不掉責任

不管是不是員工自願放棄參保,只要公司未給員工繳納社保,在工作期間意外受傷被認定為工傷,原本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費用都得公司來支付。

如果員工因公死亡,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企業還要支付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2017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36396元,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可能把一個公司賠破產。(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36396元×20=727920元(全國統一價))

2、如果員工要求補繳社保,企業100%要補繳

雖然員工自願放棄享受社保的權利,但企業不能放棄繳納社保的義務。

如果員工要求企業補繳,企業必須100%補繳員工的社保。

3、企業社保逾期將面臨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中擇優財稅

員工自願放棄社保企業將面臨3大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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