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削坡建房風險整治安置措施有哪些?你怎麼看?

彭大島主


為切實做好全市農村村民切坡建房、地質災害易發區建房分類整治工作,有效減少和避免因切坡建房、地質災害易發區建房引發的災情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現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全市範圍內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村民切坡建房、地質災害易發區建房,切實消除安全隱患,最大限度避免災害發生。同時,通過分類整治工作,建立完善農村建房管理長效機制,堅決杜絕新增存在安全風險的農村村民切坡建房和地質災害易發區建房。

二、整治範圍

(一)在以下地段的農村村民切坡建房:

1.崩塌、滑坡威脅區,泥石流溝內及溝口;

2.坡度大於二十五度,且岩土體結構鬆散的地段;

3.削坡會誘發或者加重地質災害的其它地區。

(二)在地質災害易發區的農村村民建房。

三、整治任務及責任分工

(一)全面開展排查。各地要按照突出重點、分類整治的原則,聘請專業技術單位對轄區內農村村民切坡建房、地質災害易發區建房可能引發的地質災害災情險情進行全面排查核查,科學評估風險程度。對於經核查具有安全隱患的農村村民切坡建房、地質災害易發區建房,要逐戶、逐棟登記造冊,以鄉鎮為單位建立調查登記臺賬,並根據風險程度、分佈情況等實行分類管理。各縣(市、區)排查登記工作須於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責任單位:市礦管局(排序第一的為牽頭單位,下同)、市國土資源局、市城鄉規劃局、市城鄉建設局、市水利局;實施主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贛州經濟技術開發區、贛州蓉江新區管委會〕

(二)分類實施整治。各地要根據排查出的具有安全隱患的農村村民切坡建房、地質災害易發區建房數量及危險程度、分佈情況等,制定分類整治工作方案,採取搬遷避讓、集中治理、村民自治等方式推進分類整治,並明確具體完成時限。

1.搬遷避讓。對於風險程度高、工程治理費用遠高於移民搬遷費用或治理後仍不能有效消除威脅的農村村民切坡建房和地質災害易發區建房,各地要結合移民搬遷、危房改造、新農村建設等工作,鼓勵和引導受威脅群眾搬遷避讓、異地集中安置。要做好移民搬遷安置點的用地保障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國土、礦管部門要加強技術指導,確保新址不受地質災害威脅。對已實施移民搬遷且入住新居戶主的舊房,要組織力量拆除,防止移民搬遷人員返回居住。〔責任單位:市扶貧和移民辦、市礦管局、市委農工部、市國土資源局、市城鄉規劃局、市城鄉建設局;實施主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贛州經濟技術開發區、贛州蓉江新區管委會〕

2.集中治理。對於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量大、威脅人數較多、造成潛在經濟損失較大、需要進行工程治理的農村村民切坡建房和地質災害易發區建房,各地要聘請專業技術單位制定治理方案,積極向上級爭取地質災害治理專項資金或採取PPP模式開展集中治理。〔責任單位:市礦管局、市財政局、市水利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城鄉規劃局、市城鄉建設局;實施主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贛州經濟技術開發區、贛州蓉江新區管委會〕

3.村民自治。對於安全風險較小、零散型的農村村民切坡建房和地質災害易發區建房,各地要鼓勵、引導農戶在專業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進行自治或降險處理。可根據坡面岩土體性質、坡度,採取削坡減載、邊坡工程排水、坡面防護與綠化、工程防護、邊坡支護結構等工程防禦措施,在場地施工條件、資金允許的條件下應降低坡高;或採取排除坡面水、減少坡面水下滲等方式,並結合邊坡植物防護與綠化等措施穩定坡體。〔責任單位:市礦管局、市城鄉建設局、市委農工部;實施主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贛州經濟技術開發區、贛州蓉江新區管委會〕

對於經技術單位核查,暫不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村民切坡建房、地質災害易發區建房,一併納入當地監測範圍,在發佈強降雨預警或地質災害預警時,重點加強巡查監測。〔責任單位:市礦管局、市水利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城鄉規劃局、市城鄉建設局;實施主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贛州經濟技術開發區、贛州蓉江新區管委會〕

(三)科學編制規劃。各地要將綜合防災內容納入村鎮規劃編制,結合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對規劃範圍內的建設用地及建設的適宜性作出評價,合理安排村民建房用地。要加強對村鎮規劃的技術把關,強化對綜合防災內容的技術審查,綜合防災規劃內容未達到相關編制要求的村鎮規劃,一律不得批准實施。〔責任單位:市城鄉規劃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礦管局、市城鄉建設局;實施主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贛州經濟技術開發區、贛州蓉江新區管委會〕

(四)加強建房監管。各地要進一步壓實鄉鎮審批和監管農村村民建房的主體責任,指導村民選擇自然環境良好、符合安全衛生要求、適宜建設的區域建房,避開地質災害易發地帶建房,禁止在高山陡坡等區域切坡建房,嚴把村民建房審批關,切實強化源頭管控,確保新增村民建房無地質災害隱患。要加強對農村建築工匠的培訓,引導村民選擇經過培訓的建築工匠施工,加強對農村村民建房施工過程平場、基礎開挖等重要環節的技術指導和檢查,防止和避免因高切坡、深開挖不當引發的地質災害。〔責任單位:市城鄉規劃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城鄉建設局、市林業局、市水利局;實施主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贛州經濟技術開發區、贛州蓉江新區管委會〕

(五)健全防控體系。各縣(市、區)要建立和完善地質災害監測和預警系統,切實配齊配強鄉鎮專職管理人員,強化工作經費保障;要加大人員培訓力度,定期組織地質災害應急演練,提高基層管理人員和地質災害群測群防人員識災報災、監測預警和臨災避險等應急能力。各鄉鎮要結合防汛巡查、農村住房建設管理巡查等工作,對農村村民切坡建房、地質災害易發區建房實行網格化管理,落實防控責任人,做到對新增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村民切坡建房、地質災害易發區建房早發現、早查處、早制止。〔責任單位:市礦管局、市水利局、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城鄉規劃局、市城鄉建設局;實施主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贛州經濟技術開發區、贛州蓉江新區管委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贛州經開區、贛州蓉江新區要站在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農村村民切坡建房、地質災害易發區建房分類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把分類整治工作列入政府年度重要議事日程和地質災害防治重點工作,制定具體可操作的分類整治方案,紮實推動整治工作實施。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切實履行分類整治工作的主體責任,具體抓好整治工作落實。

(二)強化部門聯動。各責任單位要按照分工要求,切實履職盡責,通力協作配合,形成整治合力。礦管部門要結合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責監督指導農村村民切坡建房、地質災害易發區建房的分類整治工作;國土部門負責指導農村村民建房用地審批和管理工作,加強地質災害避災移民搬遷用地保障;城鄉規劃部門負責指導村鎮規劃編制和農村村民建房規劃審批;城鄉建設部門負責加強農村村民建房施工安全技術指導,加大農村建築工匠培訓教育力度;林業部門負責加強農村村民建房使用林地審核和監管工作,依法查處毀林切坡建房行為;扶貧移民部門負責做好農村村民切坡建房、地質災害易發區建房分類整治搬遷避讓工作;農工部門負責將符合條件的地質災害移民搬遷安置點優先納入新農村建設;財政部門要積極籌措資金,為農村村民切坡建房、地質災害易發區建房分類整治工作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水利部門負責監督指導水利工程和河道管理範圍內的農村村民切坡建房、地質災害易發區建房分類整治工作,並依法查處其違法行為。

(三)建立獎補機制。各地要結合新農村建設、城鄉環境整治等工作,積極統籌相關資金,建立相應獎補機制。對村民自治的零散型農村村民切坡建房、地質災害易發區建房,通過政府適當補助等形式,引導受威脅群眾積極自治,主動避災防災,激勵群眾自覺參與治理工作,構建“政府引導、自投公助”的地質災害防災投入新機制。

(四)深入宣傳引導。各地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站、微信公眾號、標語和宣傳畫等形式,加大對建房選址安全、邊坡防護、地質災害防治科普知識的宣傳力度,切實提高廣大幹部群眾的防災減災意識,積極引導群眾支持、參與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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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城鄉融合的發展和公共建設的需求,農村也有拆遷安置,也出現了不少的安置房,以供那些拆遷的人居住過渡。有很多人因為申請不到宅基地,又不符合農村的建房要求,就想著是不是可以買農村的安置房來居住。農村安置費能買賣嗎?購買農村安置房存在哪些風險,在買農村安置房之前要考慮哪些?

一、什麼是農村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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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安置房,是各級政府部門在進行鄉村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農村房屋被拆遷徵收的農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對象是農村那些房屋被拆遷、土地被徵收的農戶。

二、農村安置費能買賣嗎?

1、國有土地性質的農村安置房

國有土地性質上的農村安置房,這種是可以辦理房產證的,有房產局的備案,這種是可以上市交易的,這樣的農村安置房是完全可以放心購買的。但是必須是當事人本人才可以辦理房產證,這種需要花費的時間比較長,規定5年才可以上市交易,5年後才能過戶。

2、有房產證和集體土地證的農村安置房

農村集體土地上的安置房,雖然也有房產證,但是一般來說是鄉鎮府頒發的,不受法律保護,而且只有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之間,才可以買賣。城鎮戶口居民購買是屬於違法的。

3、無房產證,只有拆遷安置協議的農村安置房

這種房屋建議是不要買,因為不能過戶,就算你買了也不能證明房子是你的,只能簽署合同,不受法律保護。如果一定要買賣安置房,那麼要找信得過的人,在給他放款之後,在拿到了房產證後才能轉交給你。

三、購買農村安置房存在哪些風險?

1、農村安置房房價上漲容易誘使賣方違約。

農村安置房一般需要賣房者要在取得房產證之日起五年後才能夠將房屋過戶給買房者,在這五年內,如果房價上漲,因為沒有過戶,賣房者完全可能反悔將房屋再次賣給出價更高的買方。而根據誰最終取得了拆遷安置房的所有權證,誰就是房屋的所有權人,安置房購買者的利益無法保障。

2、購買農村安置房,房屋再度拆遷時無法獲得補償利益。

同樣因為短時間內無法進行過戶,當購買的安置房再度面臨拆遷時,買房者無法獲得補償利益。因為拆遷補償的標準是賠償給拆遷安置房的所有權人的,也就是說賣房者獲得賠償。在以往的安置房糾紛中,就存在這種情況。

3、易受不確定因素影響。

交易時間過長,容易受到各種不確定因素的影響。為了利益的分配,很容易牽扯到糾紛之中。買房者沒有進行過戶,得不到任何保障。

農村安置房買肯定是能買的,但是小編建議大家在購買安置房之前一定要清楚政策,考慮清楚購買之後存在的風險,不要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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