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巴州區2020年公開選調(聘)機關事業單位34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巴中市巴州區區級機關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辦法(試行)》《巴中市巴州區區級事業單位從在編在崗人員中選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等規定,經研究決定,組織實施巴中市巴州區2020年公開選調(聘)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名額

  本次共選調(聘)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4名,其中: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24名,事業人員8名,機關工勤2名。具體單位、職位(崗位)、名額和相應要求等詳見職位(崗位)表。

  二、報名條件

  (一)報考範圍

  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和事業人員面向區內外符合資格條件的在編人員選調(聘);機關工勤面向區內符合條件的在編人員選聘。

  (二)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行,業務素質好,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職位(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職稱等條件。報考事業崗位的,需具有聘用或轉聘到相應崗位的資格條件;

  3.年齡不超過35週歲(1984年5月1日及以後出生)。取得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受過省部級以上表彰獎勵(報考所有崗位人員)、取得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限報考事業崗位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週歲(1979年5月1日及以後出生);

  4.近三年應參加考核年度考核等次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

  5.身體健康;

  6.職位(崗位)有特殊要求的,從其規定;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黨紀政紀(務)處分影響期未滿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試用期未滿的;

  6.按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7.機要涉密人員等其他不宜參加選調(聘)的。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本次選調(聘)採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20年4月20日至4月30日18:00。報考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機關工勤人員崗位的請將報名郵件發送至[email protected],聯繫電話:5229751,5229712;報考事業人員崗位的請將報名郵件發送至[email protected],聯繫電話:5237613。資格初審情況將通過郵箱反饋報考人員。

  報名郵件中需提供的資料如下(需為PDF格式或圖片格式):

  1.規範填寫的報名表。報考者根據職位(崗位)要求,選擇完全符合自身條件的職位(崗位),下載《巴中市巴州區公開選調(聘)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按填表說明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報考者應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且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崗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

  2.其他相關資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學歷學位證書、2寸免冠彩色照片和所設職位(崗位)要求的其它證書、證明或資料等的原件或掃描件。

  本次選調(聘)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於選調(聘)始終,在任何階段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參與選調(聘)資格。

  四、考試

  本次選調(聘)採取筆試和麵試結合方式進行,筆試和麵試成績各佔總成績的50%。

  (一)筆試

  選調(聘)職位(崗位)筆試的開考比例不低於3:1,在報名工作結束後,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職位(崗位),調減或取消該職位(崗位)選調計劃。

  1.筆試科目。《綜合知識測試》1科,分值100分。考試範圍包括政治、經濟、文化、法律、科技、省市區情、公文寫作與處理等,主要測試應試者勝任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應知應會的知識。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和地點將於報名結束後在巴州黨建網(www.bzqwzzb.gov.cn)另行公佈,同時公佈領取筆試准考證時間及地點。

  報考者應按時到指定地點領取筆試准考證,未在規定時間內領取筆試准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次報考。報考者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準時參加考試,憑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進入考場,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3.成績查詢。筆試成績將在巴州黨建網(www.bzqwzzb.gov.cn)公佈。對筆試成績有異議需申請查分的,應於成績公佈之日起3日內向巴州區委組織部提交申請。

  (二)面試

  1.根據考生的筆試摺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選調(聘)職位(崗位)名額與面試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於1:2,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最後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一併進入面試。進入面試人員需參加資格複審。資格複審和麵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形式為結構化面試,重點測試報考者的專業素質、業務水平及其它綜合能力。

  五、考察

  (一)確定考察對象。按照職位(崗位)選調名額,綜合筆試和麵試總成績排名,由高到低1:1確定考察對象。面試中有效面試人數未形成競爭比例的選調(聘)職位(崗位),按照不低於同類崗位(職位)考察對象的面試最低分數確定考察對象。

  (二)考察組織及實施。考察工作由各選調(聘)單位負責實施。應由2名及以上人員組成考察組,對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選調(聘)職位(崗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加強作風考察,強化廉政情況考察。考察組將查閱考察人選幹部人事檔案,重點審核“三齡兩歷一身份”(年齡、工齡、黨齡,學歷、工作經歷、個人身份)。考察人選所在單位應積極配合做好考察相關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人選的實際情況,並瞭解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考察工作採取個別談話、發放徵求意見表、民主測評、查閱資料和人事檔案、專項調查、與考察對象面談等方式進行,必要時可延伸考察。

  (三)遞補。考察對象考察不合格或放棄選調(聘)資格而出缺,可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一次遞補。

  考察對象自願放棄選調(聘)資格的,須在考察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向選調(聘)機關提出。

  六、公示和辦理相關手續

  各選調(聘)單位根據考察對象的考試、考察等情況集體研究等額確定擬選調(聘)人員,由區委組織部在一定範圍集中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選調人員,按規定辦理流動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聘)資格,出缺不再遞補。公務員(含參照管理人員)中擔任領導職務的保留原職務層次待遇,職級公務員轉任相應職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流動到行政機關的,進行公務員登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照崗位表中明確的等級辦理聘用手續;機關工勤人員保留原崗位等級。

  七、其他事項

  (一)報考者須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不如實填報、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選調(聘)資格,並記入幹部誠信檔案。對違反考試紀律的考生,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及有關規定予以處理。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二)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和各選調(聘)單位均不指定本次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和組織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政策諮詢電話:0827-5229751、5229712(巴州區委組織部公務員股);0827-5237613(巴州區人社局事管股 )

  八、本公告由巴州區委組織部、巴州區人社局負責解釋。

中共巴中市巴州區委組織部

   巴中市巴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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