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期間,男方要求女方打胎,應該賠償多少錢?

關於男方要求女方打胎,需要賠償多少錢,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是可以依據《侵權責任法》主張相關的人身損害來賠償具體的賠償數額。

《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

在未婚先孕的情形下,如果女方因為做人工流產而花費的醫療費,因為與男方有因果關係,可要求男方分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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