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时评|把流量用好,就是照亮人心的明灯

青年时评|把流量用好,就是照亮人心的明灯

青年报·青春上海评论员 陈宏

就像站在路灯下,有人看得到阴影,有人看得到光明。流量亦如此。

青年报·青春上海昨天的评论《流量不是原罪,扭曲的三观才是》,引发了不少的共鸣。一些读者说,无法理解将一名盗窃人员当“偶像”的行为,更无法理解还有人能堂而皇之地想将之“流量变现”。

成熟的人,不会幻想“天下无贼”,从这样的事件中知是非、明善恶,才是媒体关注、批评这些现象的意义所在。固然有“灯下黑”,但路灯多了,整条路就会是我们期待的光明大道。流量不是原罪,用得好了,它就可以成为那一盏盏路灯。

用得好,让公众安心和温暖的例子不少。这些天,潘粤明主演的网剧《龙岭迷窟》关注度挺高,加上他此前潜心演技,主演的《白夜追凶》也是爆款,所以,他最近也是不错的“流量”。他用在了什么地方呢?给湖北带货——昨天,人民日报邀请他和薇娅为湖北做一场公益性的小龙虾带货直播,战绩骄人。

在此前,同样是直播销售界顶流的李佳琦,联手网络上极有人气的央视“段子手”主持人朱广权,组成“小朱配琦”组合;艺人王祖蓝和央视主持人欧阳夏丹的“谁也无法祖蓝我夏丹”组合,也都在利用自己网络上的人气,给湖北商家公益带货。

这些“流量”来推销,公众们不仅钱掏得心甘情愿,还都“从心暖到胃”,即使“为湖北胖三斤”也都无怨无悔。

有人觉得,没有炒作,无法造就“流量”。这是对流量的误解,一个“顶流”或许不缺话题甚至争议话题,但他的本质,应该是靠本事吃饭。因为他压箱底的本事在,大家关注,如果他再幽默点儿、也知道和公众积极互动,运用好新媒体的传播规律,他就会成为“爆款”。

“流量”说到底是公众关注度,也是一种社会公共资源。公器私用,引起反感是必然。用在公众领域,给社会带来积极向上的能量,是它的天然使命。

公器公用也能带来“反哺”——当你用自身的流量为公众谋福利时,公众也会给你反馈最正面的形象,这对个人事业的长期、稳定发展,都是最好的“广告”。

公众给予关注和流量,流量获益者造福社会,这才是健康良好的生态循环。但这个生态,不能只靠道德约束。法律、道德、舆论,都应该发挥自己的作用:在“流量”使用违法违纪时,法律监管部门应当及时介入;在“流量”已经公然违背公序良俗时,道德和舆论监督来卡位。就像我们没法阻止有人去恶意消费大衣哥,但在狂徒肆意踹门闯入时,我们可以给他一个行政拘留。

围观产生力量,流量改变中国。我们期待,赚流量“快钱”的土壤少一点,正能量的“顶流”多一点,这样的社会,才是我们守望相助的港湾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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