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有沒有什麼哲學和法學交叉的書籍可以推薦呀,我不是學這兩個的,但是比較感興趣?

太多的不該


我要向您推薦的是:黑格爾的《法哲學原理》;馬克思的《黑格爾法哲學批判》;毛澤東的《矛盾論》、《實踐論》。我之所以向你推薦,是因為:

(1)如上哲學理論我都很認真的拜讀過了,特別是毛澤東主席的“兩論”更是我認為百讀不厭的哲學理論。

(2)如上書目的哲學思想我認為都自成體系,從學術理論上講都有其各自存在的價值,有供你參考瞭解的必要。

黑格爾《法哲學原理》是他任柏林大學教授的第三年(1821年)出版的。此書的出版和在柏林大學其它講學活動使他成為普魯士王國的“官方哲學家”。他在這書中,明確提出“哲學主要是或者純粹是為國家服務的”看法。

黑格爾的《法哲學》包含三大部門或環節,即(一)抽象的法;(二)道德;(三)倫理。這三個環節中每一個都是特種的法或權利,都在不同形式上和階段上是自由的體現,較高的階段比前一階段更具體、更真實、更豐富。黑格爾從意志自由來談法,認為在抽象法的階段,只有抽象的形式的自由;在道德階段就有了主觀的自由;倫理階段是前兩個環節的真理和統一,也就是說,意志自由得到充分具體的體現。

在黑格爾《法哲學原理》一書前面專門刊載了賀麟寫的“黑格爾著《法哲學原理》一書評述”,“評述”在很多地方都引用了馬克思的《黑格爾法哲學批判》與《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的原文對黑格爾的一些論點進行了評論或批判。

毛澤東主席的《矛盾論》、《實踐論》雖然不是專門為法學而寫的,但卻是毛澤東哲學思想的代表性著作,它豐富和發展了馬克思主義的辯證法與認識論,所以一併推薦,希望能夠幫到您。


文友如林


孟德斯鳩《論法的精神》必看!

盧梭《社會契約論》必看!《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

凱爾森《純粹法理論》、《法與國家的一般理論》

洛克《政府論》

邊沁《論一般法律》必看!

漢密爾頓《聯邦黨人文集》必看!

密爾《論自由》



你好美麗的愛情


這個問題,說明提問者不懂得啥叫哲學,也不知道法學的來源。

第一,哲學是人世間一切學科的起源。先從我們中國說起,從春秋戰國時期的諸子百家,到以後儒家文化的普及,歸根結底,都是講的人與人、人與物、人與自然的關係的學問。這種關係的學問,就是倫理學。倫理這個詞語分開來講,倫是各種關係的總稱,理就是規矩、條理。這樣解釋,就可得出倫理學演化出來了政治學、法學,以致到各種各樣的科學。

第二,西方的哲學,最早都是研究人與自然的學問,逐漸演化到人與人,人與物等等的倫理學,以後又逐漸演化出了政治學、法學、科學等等。

其實,人類或人類文化的發展軌跡,雖然各個地區不同,但大體都躲不開這幾種形式。

所以呢,就不難看出,問題中的哲學和法學交叉的問題,很多書籍都是存在重疊的,特別是倫理學方面的哲學書籍。

東西方的古人都講道德,其實道德也在倫理學的範疇之內。在古代的中國,道德和法律幾乎就是同一個意思。在儒家思想為正統的數千年的歷史時期,曾有過春秋決獄的時代。春秋決獄的意思,就是利用儒家的創始人孔子編纂的《春秋》一書中的理論來使用在案件的判決上。換句話說,就是《春秋》中的說法,就是法律,就是判決的依據。

從這個角度來講,《春秋》不但屬於政治學、史學、可以說也是倫理學或法學。只是中國的古代哲學,不像西方的哲學、倫理學等分得那麼清楚而已!

說到這裡,要說推薦這兩方面的學問交叉的書籍,最簡單明瞭的還是以亞里士多德的《倫理學》開始,以及以後的西方哲學家的書籍。比如孟德斯鳩的《論法的精神》,一看就屬於法學,但誰也不敢說不是哲學書籍。孟德斯鳩本身就是著名的哲學家,然後才是法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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