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江蘇優網”的簡稱被利用對我司造成不良影響的嚴正聲明

近日以來,江蘇優網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我司”)獲悉眾多用戶在通過第三方網站搜索、瀏覽江蘇優網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信息時,關於“江蘇優網”的簡稱被“優網、5G騙局”等與我司無關信息對我司造成不良影響。


就此事宜,特此澄清聲明如下:


關於“江蘇優網”的簡稱被利用對我司造成不良影響的嚴正聲明


據天眼查信息顯示,江蘇優網xx工程有限公司該公司曾多次進行公司名稱變更、經營地址變更。變更記錄顯示,2020年7月份,該公司名稱從江蘇優網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更名為優網(湖北)通信工程有限公司;2020年11月,該公司從優網(湖北)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更名回江蘇優網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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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公司經營地址也從武漢市變更為徐州市,最終受益人及法人代表為崔同慶,其持股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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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公司經營期間,多次通過“江蘇優網”簡稱進行其業務推廣。據南國早報報道稱,該公司通過與個人簽訂協議,承接5G基站項目套取不當利益。


在一份江蘇優網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價格清單裡顯示:承接人簽訂合同價每個樁基19.7萬。其中,交給江蘇優網通信工程有限公司10萬元製作鋼塔材料費,按樁基點位10個一次性交納,合計100萬元。在安裝驗收後,退還這部分材料費用。每個樁基按圖紙造價為9萬元結算,利潤每個5萬左右。結賬的迅速是按5個樁基建成後一結賬(45萬元),合同期2年。據悉,有超過30人損失超過3000萬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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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該公司曾因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公司決議糾紛、合同糾紛進行四次法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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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22日該公司被列為執行人,被執行總金額為147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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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比我司,自2019年3月成立之日起從未進行過任何名稱上的修改,法人代表為張立旭,主營業務為:智能機器人研發;計算機網絡信息技術、計算機軟硬件技術、通信技術、物聯網技術、工業自動化控制技術、智能化系統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諮詢;電子產品、工程機械配件研發、銷售;計算機及輔助設備銷售、安裝;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業務(國家限定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及技術除外)。(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許可項目: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


其他與我司簡稱“江蘇優網”類似名稱的公司均無業務往來及合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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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通過分佈在全國範圍內(家庭、企業、商鋪等)的存儲設備,利用自主研發並註冊專利的DDPS技術統一調用所有存儲設備,形成一張龐大的邊緣存儲與計算網絡,使用亞洲唯一的哈希加密算法數據中心,並與中心雲(阿里、騰訊、華為等)協同互補發展,解決5G物聯網智能社會海量數據存不下及安全問題。


同時,我司一貫尊重並嚴格遵守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堅決反對任何包括“拉人頭”、“入門費”、“多層次計酬”、“誇大虛假宣傳”等在內的違法活動。我司亦尊重各級監管機構、司法機構和媒體對我司的執法、監管行為。我司承諾將繼續規範經營,亦將繼續敦促合作伙伴嚴格自律,依法合規推廣我司系列產品。


在此,我司敬告其他相關網絡媒體、相關企業,切勿傳播、轉載詆譭江蘇優網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不實內容。對於繼續造謠、詆譭我司的其他相關侵權行為,我司擬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特此聲明


江蘇優網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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