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時期“諸葛亮運用法律治國的高超的藝術”,值得年輕人學習!

法律:法治最佳之法


 《三國志·蜀書·諸葛亮傳》說:“諸葛亮之為相國也,撫百姓,示儀軌,約官職,從權制,開誠心,布公道;盡忠益時者雖仇必賞,犯法怠慢者雖親必罰,服罪輸情者雖重必釋,遊辭巧飾者雖輕必戮;善無微而不賞,惡無纖而不貶;庶事精煉,物理其本,循名貴實,虛偽不齒,終於邦域之內,鹹畏而受之,刑政雖峻而無怨者,以其用心平而勸戒明也。”一個執法如山的人,畏之是必然,愛之則少見;執法峻急的人,恨之者多,無怨者罕見,而嚴於執法的諸葛亮,卻能使人畏而愛之,受刑而無怨,陳壽說是因“其用心平而勸戒明”。筆者認為,諸葛亮之所以能做到這一點,是因他不因情廢法,執法不忘情之故。


三國時期“諸葛亮運用法律治國的高超的藝術”,值得年輕人學習!


諸葛亮不因情廢法

  諸葛亮不因情廢法,斬馬謖是個典型例子,馬謖是他義弟或系戚馬良之弟,一開始兩人關係便異於常人。諸葛亮南征途中,馬謖奉天子命來勞軍,因諸葛亮服其才,馬謖雖是後輩,他還是虛心請教:“吾奉天子詔,削平蠻方,久聞幼常高見,望乞賜教。”謖說:“愚有片言,望丞相察之:南蠻恃其地遠山險,不服久矣;雖今日破之,明日復叛。丞相大軍到彼,必然平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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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 班師之日,必用此伐曹丕,蠻兵若知內虛,其反必速。夫用兵之道:

  ‘攻心為上,攻城為下;心戰為上,兵戰為下。願丞相但眼其心足矣。”亮 納其策,七擒七縱孟獲以服其心,故終亮之世,南人不復叛,使蜀漢從此無後顧之憂,對安定後方支援北伐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馬謖確是有智計,諸葛亮對他“深加器異”不是毫無根據的。可是,劉備對馬謖的看法恰恰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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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備在臨死前特別對諸葛亮談及馬謖,他問諸葛亮:“丞相觀馬謖之才何如?”

諸葛亮說:“此亦當世之英才也,”劉備說:“不然。朕觀此人,言過其實,不可大用。丞相宜深察之。”劉備在臨危前特別向託孤大臣諸葛亮叮囑這些話,說明劉備把這事看得非同小可,他知道諸葛亮非常重視馬謖,必將大用之,大用必將誤大事。劉備看出“馬謖言過其實”,認為“不可大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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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葛亮日與馬謖共事而未發現他這個嚴重的缺點,卻非常重視他,這是什麼原因?

這和諸葛亮與劉備的經歷以及其兩人對馬謖的情感深淺有關。劉備一生血戰沙場,其才智都是在實戰中得到的,他聽到馬謖死啃兵書的空談,與實戰不符,就發現其“言過其實”。劉備在世時,諸葛亮主要是參與決策和主管內政,實戰經驗還不太豐富,放一時難看出馬謖誇誇其談。在情感方面,劉備與馬謖關係淺,對其考察不被情所制約;諸葛亮與馬謖則“情如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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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當時可以說他是把馬謖當作其繼承人來培養的。情感好像白內障遮眼,使人看不清對方的真實面貌,他委馬謖守街亭的重任也就不足為奇了。馬謖與司馬懿戰於街亭,因其缺乏實戰經驗,不從實際出發,而是照搬兵書,舍水上山,王平苦諫不聽,終被司馬懿所破,大敗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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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進無所據,被迫佈置撤軍,司馬懿大軍突然擁至,如不用“空城計”幾乎被擒。這時,諸葛亮才後悔自己不明於知人,但已遲了。這 次出祁山,蜀軍先聲奪人,旗開得勝,連取三郡,很有戰勝希望,而因街亭之失除了撤回漢中外,別無出路。街亭之失,諸葛亮錯在用了紙上談兵的馬謖,而馬謖違背諸葛亮的軍事部署,他應負直接的責任。因此,不處理馬謖則無以服人,難於治軍,這對於諸葛亮是個很傷感情的事。對諸葛亮斬馬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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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琬反對說:“昔楚殺得臣而文公喜。今天下未定,而戮智謀之士,豈不可惜乎?”諸葛亮流涕而答說:“昔孫武所以能勝於天下者,用法明也。今四方分爭,兵交方始,若復廢法,何以討賊耶?合當斬之。”馬謖被斬後,諸葛亮大哭不已,親自臨祭;將謖家小加意撫卹,按月給與祿米。諸葛亮也不寬恕自己,他上表請自貶三等說:“臣本庸才,叨竊非據,親秉旄鋮,以勵三軍。不能訓章明法,臨事而懼,至有街亭之闕,箕谷不戒之失。咎皆在臣:臣明不知人,慮事多暗,春秋責備,罪何所逃?請自貶三等,以督厥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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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葛亮執法不忘情

  諸葛亮對於犯罪的人,能治之以法,動之以情,即執法不忘情,使被判罪的人心服而無怨。

  李嚴 (後改名李平)是劉璋舊部,劉備入蜀時歸降,後因平叛亂有功, 被授尚書令之職,劉備臨危遺詔託諸葛亮與李嚴輔後 主。為團結對敵,諸 葛亮很尊重他,但李嚴為人圖謀私利,喜要兩面手法,建興九年春,諸葛亮出軍祁山,李嚴負責督運糧事,因運糧不濟,怕諸葛亮見罪,便慌報軍情告急,說東吳將興兵寇川,要諸葛亮回師。為了遮飾已過,又妄奏後主說:“臣已辦備軍糧,行將運赴丞相軍前,不知丞相何故忽然班師。”諸葛亮回成都後查知此事,大怒說:“匹夫為一己之故,廢國家大事!”令人召至,欲斬之,因念他也是託孤大廈,乃上表廢為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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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凡託孤大臣之間發生內訌,勢敗者往往被夷三族,而諸葛亮卻仍讓李嚴過著富裕的生活,留其子豐在丞相府任中郎參軍,並諄諄教誨。他在處分李嚴後致豐教說:“吾與君父子戮力以獎漢室,此神明所聞,非但人知之也,表都獲典漢中,委君於東關者,不與人議也。謂至心感動,終始可保,何圖中乖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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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一個犯嚴重錯誤的人,猶如此多情,要其子加以寬慰,使其改過自新;對其子則力加勉勵,使其奮發向上,其意誠,其情切,李嚴父子能不感恩戴德。又如廖立,為人高傲,自謂才智宜為諸葛亮之貳,而竟位在李嚴等人之下,故很不滿,於是常發牢騷,口出怨謗,造成了不良影響,因此諸葛亮認為“羊之亂群,猶能為害,況立託在大位,中人以下識真偽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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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廢廖立為民。但廖立甚敬佩諸葛亮其人,對已受到處分並無怨言。他聞諸葛亮在五丈原病逝,垂泣說:“吾終為左衽矣!”李嚴聞此噩耗,縱聲大哭,因激動過度,病發而死。蓋李嚴、廖立都相信諸葛亮能復收己,使能以補前過,度諸葛亮死後,後人不能用之故也。嚴於執法的人,使受處分者毫無怨恨是很難的,諸葛亮之死,使廖立垂泣,李嚴傷心致死,這不僅是沒有怨恨,而是對諸葛亮非常愛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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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國不能不講法,諸葛亮治亂國用重刑,糾正了劉璋治蜀時的混亂狀態,使“軍民安靖”。但其可貴之處在於:法嚴而民無怨,民畏而愛之。我們知道法治的主旨是為了教育人,使人人遵守法紀,保證國泰民安,在這方面,諸葛亮的法治收到了最偉的效果,之所以能如此,正如上面所述,是因諸葛亮能正確處理情與法的關係,做到寓情於法,使情法交融,這是運用法律治國的最高超的藝術,是實行法治最佳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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