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財政局發佈《關於對小微企業提供紓困貸款的通知》

記者 高陽 報道

晨報淄博4月21日訊 為支持小微企業共克時艱、恢復正常運營,4月21日,淄博市財政局發佈《關於小微企業紓困貸款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顯示,該政策扶持範圍為具備相關條件的小微企業。政策所稱小微企業,是指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劃分的小型、微型企業。享受本政策扶持的小微企業,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在淄博市行政區域內註冊成立、截至政策發佈日仍然存續;截至政策發佈日在淄博市正常繳納社會保險費;截至政策發佈日為小規模納稅人,且在淄博市正常納稅;無銀行不良記錄。

扶持方式共包括三項。提供紓困貸款,由齊商銀行對符合上述條件的小微企業,每戶提供1到3萬元1年期的應急紓困貸款,總貸款額度不低於3億元。實行政策性擔保,市鑫潤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對上述小微企業給予全額無條件擔保,免收擔保費。予以政策性貼息,對小微企業紓困貸款利息全額貼息。

兌現形式為市級財稅部門通過大數據手段篩選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由齊商銀行直接辦理。原則上,紓困貸款採取綠色通道方式直接辦理並自本政策發佈後一個月內兌現到位。貸款到期後,小微企業應遵循誠信原則按時還款,還款確有困難的,可申請展期或緩還;對有還款能力、拒不還款的,將納入誠信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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