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检察院团委荣获“2019年度全市共青团工作优秀市直团委”称号

近日,通化市检察院团委被共青团通化市委授予2019年度全市共青团工作优秀市直团委称号。


通化市检察院团委荣获“2019年度全市共青团工作优秀市直团委”称号

市检察院团委在院机关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团市委的业务指导下,紧紧围绕全院中心工作,从本院实际出发,不断提升团组织“服务大局、服务青年”的工作能力,加强自身组织建设,展现了新时代检察青年干警的面貌与担当。

做好智慧团建工作

2019年度,市院团委保证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主题团日活动,全年共组织开展主题团日活动15次。主题团日开展情况和人员变化情况均第一时间在“智慧团建”系统中进行更新。

通化市检察院团委荣获“2019年度全市共青团工作优秀市直团委”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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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青年大学习”

利用“青年大学习”主题微信团课载体,对青年干警开展教育培训,学习参与率达到100%,每周均超额完成学习任务。在2019年共青团通化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中,该项工作的得到了团市委的充分肯定。

积极参与团委活动

组织队伍参加“五四”知识竞赛,组织青年干警集体观看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积极参与团市委组织开展的各项会议和活动,如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故事分享会、青年志愿者培训活动、通化市第一届少代会等。

通化市检察院团委荣获“2019年度全市共青团工作优秀市直团委”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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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志愿者”活动

主动参加“打造生态家园,建设绿化通化”和“吉林省青年农村电商人才训练营”等志愿者活动,青年干警在活动中不辞辛劳,乐于奉献,3名干警荣获“通化市优秀青年志愿者”荣誉称号。

通化市检察院团委荣获“2019年度全市共青团工作优秀市直团委”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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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富团委活动形式

2019年,组织青年干警开展了清明节祭扫活动、运动会、合唱演出、乒乓球赛和桌球赛等文体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健康的文体活动,激发青年干警的工作热情,培养团队合作精神,进一步提高青年干警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通化市检察院团委荣获“2019年度全市共青团工作优秀市直团委”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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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团委沟通机制

为保证团委工作高效开展,市检察院团委建立了团委工作群、团员学习群和主题活动群等微信群,及时将学习教育资料、活动计划和任务要求通知到位,保证团委日常工作高效开展。

通化市检察院团委荣获“2019年度全市共青团工作优秀市直团委”称号

2020年,市检察院团委将继续加强团组织建设,提高创新意识,进一步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式方法,按照《“三会两学一课”实施细则》要求开展工作,为通化检察事业贡献青春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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