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條—臨汾這些集資房,合作建房等可以辦理不動產權證上市交易了

臨汾市人民政府

關於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

含集資建房合作建房解困住房)

不動產轉移登記的通告

頭條—臨汾這些集資房,合作建房等可以辦理不動產權證上市交易了

為解決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用住房(含集資建房、合作建房、解困住房)上市交易實行不動產登記問題,根據山西省國土資源廳《關於解決當前不動產統一登記若干同題的操作規範》(晉國土資發(2017)42號)及根關法規和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經研究決定對符合轉移登記條件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登記範圍臨份市城區155平方公里範圍內,國有劃撥土地上建設的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的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含集資房、合作建房、解困住房),2011年6月11日前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

二、登記條件權利人買賣雙方已簽訂買賣協議,且能夠提供原《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房產登記原因證明材料、身份證明材料、相關稅費納憑證,以及其他必要材料

三、邀納標準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含集資房、合作建房、解困住房)上市交易土地出讓金按照成交價的1%收取,如成交價低於稅務部門計稅評估價的,以稅務部門認定的計稅評估價為準

四、登記流程及辦法

(一) 申請人到市政務服務中心不動產諮詢窗口確認土地取得方式及有無司法限制等情況,並出具不產登記資料查詢結果證明。

(二) 申請人持相關資料到市政務服務中心不動產轉移綜合窗口由房產部門工作人員錄入基礎信息進行存量房合同備案,轉稅務部門,稅務部門工作人員根據評估系統調取評估價格,收量增值稅、個人所得稅、契稅等相關稅收。

(三)申請人持契稅完稅憑證,到不動產收費窗口納土地出讓金。不動產登記中心根據稅務部門計稅評估信息與契稅完稅證的計稅依據核對無誤後,按完稅證所載的計稅依據確認成交價並收取土地出讓金。

(四) 申請人持稅完稅憑證、土地出讓金票據和所需費料到不動廣轉移合窗口先由房產局工作人員辦理房屋交易確認手續,再由不動產登記中心工作人員辦理轉移登記

(五) 轉移登記實施后土地使用權型記為出讓,地用為城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起始期為該宗地內第一套房上市交易辦不動廣轉移記之目起計算,不再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的相關手續

五、辦公地點和聯繫方式

登記單位:臨價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轉移綜合窗口

地址:臨價市政務服務中心一樓電話0357-2105302

六、還遷房轉移登記參照執行

臨汾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7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