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輸液死亡藥品名字非本人 醫院支付家屬36萬元

4月30日,“江西女子輸液死亡,發現藥瓶名字非本人”一事有新進展。家屬告訴新京報記者,目前已與涉事醫院達成和解,醫院現場支付36萬元。


女子輸液死亡藥品名字非本人 醫院支付家屬36萬元

輸液瓶上寫的名字為“李豔某”。視頻截圖

新京報此前報道,江西進賢縣50歲女子陳豔某在進賢縣中醫院輸液後死亡。家屬發現,給陳豔某輸液的吊瓶上,寫的卻是“李豔某”的名字。家屬質疑醫院拿錯藥瓶,醫院則回應稱不可能拿錯藥。此外,雙方就是否屍檢也未能達成一致意見。進賢縣衛健委表示,已接到反映正在調查。

4月30日,陳豔某的兒子告訴新京報記者,雙方目前就此事已達成和解,4月30日下午,醫院方面支付了36萬元“和解金”。他說,下一步計劃安葬母親,然後出門工作。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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