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集团7.4亿元收购合康新能遭后者小股东反对,要求中止收购并做全面尽职调查

3月26日,美的集团发布公告称,拟通过下属子公司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以协议方式收购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合康新能”, 300048.SZ),收购总价款为7.4亿元人民币。待交易完成后,美的暖通将控制合康新能23.73%的表决权。美的将成为合康新能的间接控股股东,美的集团何享健先生将成为实际控制人。

美的集团此次所收购的合康新能是一家专业从事工业自动化控制和新能源装备的高新技术企业,核心业务为工业变频器、伺服系统,主要业务领域包含太阳能、光伏、风电、高压变频器、新能源汽车及其充电桩产业链运营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

不过,本次收购遭到合康新能小股东的反对。具体声明如下:

关于要求美的集团中止收购北京合康新能公司的声明

一、滦平慧通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系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合康新能)与其他小股东合作,投资设立滦平慧通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下称滦平慧通公司、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从事光伏新能源发电项目。在相关合作协议中约定,大股东合康新能负责项目资金筹措、银行贷款和项目的融资担保,小股东及其团队负责市场开发、项目的建设和运营。项目建设推进过程中,合康新能未能遵照约定,按时足额筹措项目资金,造成项目公司和小股东数千万的损失。经小股东及运营团队的极大努力,最终使项目落地,并持续产生收益。在项目良好收益的带动下,合康新能几次增发股票,直接获取了巨大效益。根据合康新能与小股东之间约定,转让项目需要支付补偿。现如今,合康新能股份即将被美的集团下属子公司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收购(双方均已经通过公开渠道发布通告,并且未事先与我方商议,也未知会我方),公司控制权将发生转移,伴随而来的是项目公司光伏发电项目控制权被实质性转让。合康新能在转让前没有告知项目公司及小股东,没有召开股东会形成决议,更没有就补偿和转让事宜进行积极友好的协商。

二、滦平慧通公司立场

首先,作为公司大股东合康新能的良好发展,滦平慧通公司乐见其成。

其次,关于合康新能在项目推进过程中造成公司和小股东的损失,我方将保留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一切权利。

再次,作为上市公司,我们也希望合康新能能够在获取经济利益的同时,履行其社会责任和对项目公司的责任,践行与小股东的约定,严守契约精神和现代公司治理规则。

三、滦平慧通公司的要求与声明

(一)合康新能应积极与我司进行协商,赔偿给项目公司和小股东造成的损失。

(二)合康新能就给小股东知情权、决策权、补偿权等实质性权利造成的妨害进行磋商。请合康新能遵照契约精神和现代公司治理要求,召开相关股东会、董事会,就项目转让和对股东补偿等问题形成合法、合情、合理的公司决议并予以实际履行。

(三)我司强烈建议美的集团在收购合康新能之前,作进一步的全面的尽职调查,规避相应的法律风险和纠纷。另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条:“被收购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被收购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被收购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有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上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转让被收购公司控制权之前,应当主动消除损害;未能消除损害的,应当就其出让相关股份所得收入用于消除全部损害做出安排,对不足以消除损害的部分应当提供充分有效的履约担保或安排,并依照公司章程取得被收购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之规定,请美的集团在我司与合康新能的相关纠纷未妥善处理之前,中止相应的收购行为。

声明人:滦平慧通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二0二0年四月三十日

美的集团7.4亿元收购合康新能遭后者小股东反对,要求中止收购并做全面尽职调查


美的集团7.4亿元收购合康新能遭后者小股东反对,要求中止收购并做全面尽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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