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請注意,通行費電子票據已正式啟用

4月29日,財政部官網消息表示,財政部近日下發通知要求,自4月26日通知之日起,正式啟用收費公路通行費電子財政票據。ETC用戶可按規定進行通行費電子票據的報銷入賬和歸檔管理。

車主請注意,通行費電子票據已正式啟用

財政部表示,為全面推進財政電子票據改革,提升收費服務水平,規範政府還貸公路通行費電子票據管理,根據相關規定,決定正式啟用《收費公路通行費財政票據(電子)》(簡稱“通行費電子票據”)。

通行費電子票據的使用範圍適用於徵收政府還貸公路的車輛通行費。票面要素包括:財政票據名稱、財政票據監製章、票據代碼、票據號碼、交款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交款人(單位或個人)、校驗碼、開票日期、二維碼、項目名稱、金額(元)、金額合計(大寫)/(小寫)、備註、其他信息、收款單位(章)、複核人、收款人等。顏色和套章方面要求為,文字和表格顏色為棕色,在標題正中位置套財政票據監製章(正紅色)。

通行費電子票據的票據代碼為8位,編碼規則:第1-2位代表財政電子票據監管機構行政區劃編碼,第3-4位為02,第5-6位為99,第7-8位代表財政電子票據年度編碼。票據號碼為10位,採用順序號,用於反映財政電子票據賦碼順序。

據瞭解,財政部建設全國統一的收費公路通行費財政票據管理平臺,並與交通運輸部系統對接,為通行政府還貸公路的ETC用戶開具通行費電子票據,套印財政部財政票據監製章。各地財政部門通過該平臺查看、下載本地區通行費電子票據,及時進行歸檔,並履行財政票據的監督管理職責,做好相關監督管理工作。

ETC用戶可登陸全國財政電子票據查驗平臺(http://pjcy.mof.gov.cn),對通行費電子票據信息進行查驗,並按照《財政部 國家檔案局關於規範電子會計憑證報銷入賬歸檔的通知》(財會〔2020〕6號)規定,進行報銷入賬和歸檔管理。未辦理ETC卡的用戶,通行政府還貸公路時,可暫時按原有方式獲取通行費票據。


來源:北京日報客戶端 | 記者 孫杰

編輯:徐慧瑤

流程編輯:郭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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