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註銷清算?這幾點需要注意!

公司註銷需要成立清算組,這個大家應該都知道。那麼,什麼叫做公司清算,公司註銷清算具體清算哪些內容呢?接下來就跟譽商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公司註銷清算?這幾點需要注意!


公司清算,是指在公司解散時,為終結公司作為當事人的各種法律關係,使公司的法人資格歸於消滅,而對公司未了結的業務、財產及債權債務關係等進行清理、處分的行為和程序。範圍為公司的出資、資產、債權、債務的審查。

根據《公司法》相關條例規定,公司如果因為以下幾個原因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

1.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2.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3.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4.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清算,首先要清算公司財產並制訂清算方案,其次要了結公司債權和債務。其中在清償公司債務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償還公司債務,一般沒有先後順序,但公司財產必須能夠清償公司債務。而且在催告債權人申報的期限屆滿前,公司一般不得先行清償債務;

2.在清償全部公司債務前,不得向公司股東分配公司財產。而對於清償了全部公司債務之後公司剩餘的財產,有限責任公司可以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則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取得公司剩餘財產的分配權。

3.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如果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時,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並在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後,將公司一系列的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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