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加強“門前五包”工作的通告
各沿街單位、商戶和廣大市民朋友:
為深入推進“門前五包”工作,充分發揮社會力量參與城市管理的作用,不斷鞏固提升創城成果,維護良好的城市環境容貌秩序,根據《通遼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現就加強“門前五包”工作通告如下:
一、“門前五包”範圍
(一)沿街兩側責任單位(包括臨街單位、住宅小區、經營戶、住戶)的責任範圍前後以建築物立面、圍牆、圍欄至人行道路沿石(無人行道路沿石的至門前3米),長度為至毗鄰單位(無毗鄰單位的外延3米)。
(二)市場的“門前五包”範圍為:自市場口左右各15米至人行道路沿石。
(三)施工場地的“門前五包”範圍為:整個施工現場圍欄至人行道路沿石。
二、“門前五包五不準”內容和標準
(一)包衛生
1.保證責任區各類公用設施整潔完好。責任區公用設施發生丟失、損壞、擅自移位和違法佔用行為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造成損失的賠償損失。
2.負責責任區內環境整潔。責任區環境衛生髒亂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3.保持責任區內牆體、玻璃以及公共設施無亂塗寫、亂張貼,無亂吊亂掛。如有違反,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4.戶外廣告設施、標牌必須符合設置規定,對未經主管部門同意,擅自設置大型戶外廣告設施影響市容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5.保證責任區內無積冰汙雪。
(二)包綠化
保證責任區內花草樹木完好無損,維護綠化設施。在門前綠地內擺攤設點,向樹坑、綠地傾倒垃圾、汙水和堆放物品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三)包美化(亮化)
保證責任區內的建( 構)築物燈光設施完好無缺損,不準擅自扒窗改門、改變建(構)築物結構。
(四)包硬化
保證責任區內的人行道沒有裸露地表,不準擅自開挖路面。
(五)包秩序
1.積極維護責任區內良好秩序。門前出現店外出攤、亂堆雜物、停車位私自設置禁止停車牌、佔道經營,亂停亂放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2.嚴格規範然放煙花爆竹行為。沿街各類慶典活動燃放煙花爆竹,燃放後產生的垃圾等廢棄物,必須由活動場地所屬的業主負責及時清理。因燃放煙花爆竹汙染環境衛生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三、“五不準”內容:
1、不準隨地吐痰。
2、不準亂扔汙物(包括瓜果皮核、廢紙、菸頭、便溺、垃圾、汙水等)。
3、不準亂堆、亂放、亂掛雜物。
4、不準亂擺攤點。
5、不準亂搭棚廈。
各沿街單位、商戶和廣大市民要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積極配合、支持、參與城市管理,共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對違反以上規定的單位和商戶,城管部門將依法進行嚴管重罰。對妨礙執法人員執行公務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門前五包”落實工作都有權監督、舉報。城管舉報電話:8500500
特此通告
附:“門前五包”執法相關法律法規指南
科爾沁區城市管理監察大隊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