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樓市新政!降低商品房預售條件

莒南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關於疫情期間適度降低商品房預售條件的公告

為保障疫情期間我縣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根據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2020年3月6日發佈的《關於統籌推進住建領域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實施意見》第三條第七款規定:適度降低商品房預售條件和預售資金監管留存比例。2020年6月30日前,已領取施工許可證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因疫情影響施工建設的,在完成基礎工程前提下,適度降低申請商品房預售許可的建設進度條件。結合莒南縣房地產建設實際情況,對疫情期間商品房預售條件執行標準公告如下:

在2020年6月30日前已領取施工許可證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因疫情影響施工建設的,在完成基礎工程前提下,申請商品房預售許可的建設進度條件由每棟樓總層數的三分之一降低為五分之一,其中地下車庫需封頂、商業用房需達到一層以上,並由開發商向莒南縣行政審批服務局遞交書面申請。

莒南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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