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電先下“限薪令”再下“限籍令”,不良藝人再無法立足

武漢的新冠疫情,徹底改變了人們對價值觀念的轉變,特別是隨著李蘭娟院士提出的高薪應給科研軍事人才在社會輿論中一石激起千層浪,國家廣電總局很快行動起來,先是再次重申強調“限薪令”,演員總片酬不超過總投資成本的40%,主要創作人員不能超過總片酬的70%,電視劇集數不宜超過40集等。繼之近日又推出了規章,包含94條細則,明確表示對劣跡藝人、外籍藝人出境情況進行嚴格限制,並著手整頓明星片酬、藝人的專業素養、道德品質等。

廣電先下“限薪令”再下“限籍令”,不良藝人再無法立足


應該說,國家廣電應民眾之呼聲,這次是要動真格的了。有網友說,廣電的真格力度還是小,如此計算明星還是天價片酬。比如隨著總投資的提高,比較出名的一部電視劇網路劇一般不會低於3億元,參見《如懿傳》等,那麼片酬就高達1.2億元,主創人員分享70%即8000多萬元,主創一般二至三人,那麼每人平均仍然可以達到幾千萬元,這和普羅大眾的工資收入仍然有著天壤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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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功。要讓娛樂圈走上正軌、健康、良性的發展,還需循序漸進,如果藥厚味,那麼就可能對行業帶來巨大的衝擊,比如房地產市場需要密集、持續的政策控制,才能真正健康成長。

也就是說,廣電總局會逐步推行更加密集的政策來規範娛樂界的行業規範和明星收入,而不是一棒子打死。因此,我們沒有理由要求高歌猛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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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已經公佈的94項細則中,明確規定有以下劣跡的藝人不得出境:選用有調侃、詆譭、汙衊、攻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或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等言行的人員的;選用擾亂社會秩序人員的;選用有因醜聞劣跡、違法犯罪等行為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藝人的;選用外國國籍或港澳臺人士不當的。這些出境人包括主持人、導師、評委、特邀嘉賓、選手、節目參與人員等。

也就是說,所有有機會上鏡的人員都包括在內。

不得不說,廣電這項強令,真是大塊人心!有了這樣明確的規定,凡是有才無德、有才誤國、濫竽充數、品行不端、歪風邪氣的藝人以後就沒有機會登上公眾的舞臺,人們需要的是有德有才、傳播正能量、積極為國為民做奉獻的德藝雙馨的藝術家而不是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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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細則還特別強調,加入外籍或本身就是外籍、港澳臺等特殊公民身份的藝人,如果選用不當,是無法出鏡的。這讓我們想起很多中國藝人卻加入了外籍,他們的目的大家心知肚明,但隨著這項制度的頒佈,這些想打著噱頭來撈金的藝人就不要做夢了。比如陳X歌、劉X菲、顧X衛、蔣X麗、張X林、斯XX娃、李X傑、甄X丹、蔣X為等,以後就不要來中國湊熱鬧,發表不當言論,白賺人民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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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是公眾人物,公眾人物要先要有德、有品格、有正氣,有大局、有民族之情、國家情懷。像焦晃、李雪健、陳道明、陳寶國、李保田等藝術家都是德高望重、德藝雙馨的具有正能量、弘揚中華民族精神的楷模,而不像有些出名的藝人,舞臺上光鮮明亮,道德標榜,舞臺下卻生活糜爛,金屋藏嬌,嚴重誤導國民的精神價值和世界觀、人生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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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電總局的這道強令,讓我們看到了中國娛樂界正逐步走上一個正軌,任何民族都需要正氣、高尚、有正能量的藝術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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