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紅古完善機制推進社會治理體系建設

今年來,紅古區立足推進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通過推進依法治區、提升基層治理能力和保障公共安全等方式,不斷營造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的社會治理共同體。

圍繞推進依法治區,紅古區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創建活動,完成“七五”普法終期考核驗收,建成華龍街道司法所,新建憲法主題公園、個人調解室、安置幫教基地各1個。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暢通和規範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通道,依法穩慎化解企業改制、交通客運、徵地拆遷、物業管理等領域的矛盾問題,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立足提升基層治理能力,紅古區推動社會治理和服務重心向基層下移,推進街道(鎮)社區政務服務分離,實行行政事務進社區准入制度,實現社區減負增效。完善村社民主議事協商制度,形成民事民議、民事民辦、民事民管的多層次基層協商格局。加強精神文明建設,深化雙擁共建,積極創建民族團結進步示範區。完成窯街地區行政區劃和華龍街道社區劃分優化調整,新建村社辦公陣地5個,孵化社會組織100個。

在全力全力保障公共安全方面,紅古區緊扣長效常治目標,持續掀起掃黑除惡強大攻勢,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精準打擊吸販毒、電信詐騙、非法放貸等違法犯罪行為,啟用區反恐特警大隊基地、華龍派出所和拘留所,建設更高水平“平安紅古”。加強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建成區救災物資儲備庫和花莊小型消防站。更加重視生產安全、質量安全、糧食安全,創建省級食品安全示範城市。(紅古區委宣傳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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