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男子毆打醫生被刑拘,為什麼醫鬧不斷?都是家屬的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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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事論事,這個事情該男子應該被拘捕,而且應該判刑。住院患者不許回家這是明文規定的,全國所有的醫院必須遵守,醫生無過錯。再者說了,如果住院患者回家出現意外誰負責?這時候家屬肯定倒打一耙告醫院訛醫生,這樣的事情也不是沒有過。


來去又是歸途


據北京市公安局延慶分局官方微信消息,2020年4月29日16時30分許,楊某(男,31歲)帶其懷孕妻子到延慶區醫院產檢並辦理住院手續,後向醫生提出產婦回家居住要求。醫生答覆按規定產婦辦理住院後不能離院,楊某對此答覆不滿,對醫生實施毆打行為。目前,楊某已被延慶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為何當今醫鬧殺醫案件頻發,甚至有人調侃醫生是一種危險的職業,因為隨時可能被病人家屬毆打甚至殺害。當我們冷靜下來仔細分析會發現醫鬧殺醫背後折射出很多問題,有些時候並非都是病人家屬無理取鬧,醫院方面也存在很多問題,所以兩者的衝突就勢必造成醫鬧的發生。

① 醫生作為專業性很強的職業,所以實踐中我們對醫生的監督很難進行量化,尤其是對醫生的責任劃定上,很難進行過度的監管,因為一旦監管力度過大,勢必造成從醫人員“不敢看病,或者怠於看病”。因為醫生會害怕看病,害怕犯錯,進而會行醫畏手畏腳,即使有醫術也不敢大肆使用。所以我國法律對醫護人員一般重在培養其從業道德,而法律懲罰作為其次。


② 作為病人和病人家屬,一般情況下采取的是“結果論”的心態,病看好了,不論醫生是用得啥方法都是對的,病沒看好,醫生用得啥方法都是錯的。這是人心理的共性,並且很多人對醫學並不瞭解,在結果論心理因素的作用下,醫護人員稍微有點差錯,就會被無限放大。進而造成糾紛和衝突。但我們並不否認有些案例中醫護人員的確存在很大的錯誤甚至是惡意的。但這種情況比例相對較小。

③ 病人家屬和醫院之間信息不對稱,這是糾紛發生的根本原因,一般情況下發生醫鬧前,病人家屬都會到醫院進行質問,但醫院多數情況下,由於害怕擔責而左右推脫,從而就使醫院方面沒有明確的責任人與病人家屬溝通協商。

面對病人家屬的質問醫院,各個部門都是相互推脫,你推我,我推你,這就造成病人家屬和醫院的信息嚴重不對稱,沒有很好的溝通,醫院覺得病人家屬純屬無理取鬧。病人家屬覺得醫院在刻意逃避責任。進而就演變成敵對雙方,那麼醫鬧就不可避免了。

所以針對醫鬧事件,我們政府和社會應該更加關注事件的發生機制,然後定向解決,給大家營造良好的就醫大環境,讓社會更加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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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來龍去脈新聞上已有報道了,在此我就不再贅述。

對於這件事我的看法確定以及肯定的認為該男子理應得到處罰。另外題主的問題提的不妥,醫鬧是一種行為,他可能是病人家屬也可能不是,準確點應該說:為何現在醫鬧不斷!

首先,無論是出於什麼原因,任何人都沒有任何理由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如果誰要是有點不滿意就開始動手動腳的這社會還要法律做什麼?退一萬步說,如果對方不是穿著白大褂的醫生,不是在醫院,而是在路上碰到的一個肌肉魁梧的壯漢,該男子你動動手試試,所以說欺負人挑軟柿子,我真的鄙視你。

現在國內疫情才剛剛平穩下來,以為前段時間醫護人員出生入死的經歷會為他們這個職業贏得社會的一定理解和尊重,看來某些人從骨子裡就沒有尊重他人的意識。你要有本事就別去醫院啊,去了醫院你就該聽醫生護士的安排,要相信他們的業務能力,他們又不會多拿你一分錢,不至於對他們動手吧。至於醫院規定,你覺得是他們能做的了主的嗎?你有意見可以找到院裡管理層去,去找他們理論去,為難下面的醫護人員真的犯不著。

我想我們大多數人真的理解錯了一件事。醫護人員首先是專業人員,其次才是服務人員,他們每天要面對多少的病人,在作出專業判斷的同時還要顧及用詞是否會給病人家屬帶來不適,我們換位思考一下,你能堅持多久?據2019年度醫生職業動態調研報告中指出有多達47%的醫生有離職計劃,而且新進1-2年的醫生有多達65%的人計劃離職。馬雲曾經講過:員工辭職的原因無非兩個,一個是錢沒有到位,另一個是心委屈了。我們不爽的時候可以去投訴,他們委屈的時候呢?很多時候我們真的需要多一點理解和寬容,不要只站在自己的角度看問題。

我也相信在醫護隊伍裡會有些害群之馬,可是哪個行業裡沒有呢?這些害群之馬只跟他們自己人品有關,換到哪個行業都只會是害群之馬。他們或許能得意一時,但絕不會得意一世,出來混遲早是要還的。

醫護這個行業就跟教師一樣都是具有專業性極強的服務性,他們面對的是整個社會的監督,因而一旦出現一點問題就會被放大直至風口浪尖之上。這其中與社會上有些人看熱鬧不嫌事大的心理有關,也與醫院管理層不作為或是不到位有關。

如果當學醫的都不願再從事醫護,老師不願意再教學,我們該何去何從?我們要理性的看待問題,更不能被怒火衝昏頭腦而做出後悔的事。多些信任,多些寬容,多些善意,你會發現這世界比你想象的還要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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